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9:09
刑事诉讼案子中,基本上都会包含被告人的,这个被告人一般是需求承受法令处分的,那么在整个的诉讼过程中,被告方享有的权力有哪些?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力主要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则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充沛权力: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请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判定人和翻译人员逃避;
3、有权自行辩解和托付辩解人进行辩解;
4、关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略自己诉讼权力和人身凌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指控;
5、有权回绝答复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请求审判长对证人、判定人提问,或许经审判长答应直接提问;
7、有权辨认依据、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判定人的判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依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定见;
8、有权阅览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弥补、改正;
9、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请求从头判定或勘验;
10、有权参与法庭争辩,并在争辩完结后作最终陈说;
11、有权对当地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定、裁决,提出上诉;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
的判定、裁决,有权提出申述;
12、自诉案子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有权请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判定人和翻译人员逃避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力主要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则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充沛权力: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请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判定人和翻译人员逃避;
3、有权自行辩解和托付辩解人进行辩解;
4、关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略自己诉讼权力和人身凌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指控;
5、有权回绝答复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请求审判长对证人、判定人提问,或许经审判长答应直接提问;
7、有权辨认依据、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判定人的判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依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定见;
8、有权阅览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弥补、改正;
9、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请求从头判定或勘验;
10、有权参与法庭争辩,并在争辩完结后作最终陈说;
11、有权对当地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定、裁决,提出上诉;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
的判定、裁决,有权提出申述;
12、自诉案子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有权请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判定人和翻译人员逃避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