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筹划的四个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2:52税务谋划、税收谋划、交税谋划、避税谋划四个概念,相互差异,各有偏重,不能相提并论。
税务谋划的主体应该触及征纳两边,其内在最广、规模最大,包含一切的涉税业务,是一起站在税务机关和交税人的视点对税收的立法、征管以及交税人的交税事项进行全方位的策划,以期到达相对的交税作用最好、交税本钱最低和交税本钱最小化、税负最小化,以及涉税零危险的功效总和,实质上是一个双赢的挑选,应该包含交税谋划和税收谋划两方面的内容。它有利于促进公正的市场竞争和经济的良性开展,进步交税人的交税认识和普法认识,是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收谋划的主体应该是税务机关,首要从一个税收管理者的视点动身研讨怎么加强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制,以及改善征管办法、组织和操控税源、进步征管水平的谋划或者说策划,他能够分解成税收立法谋划和税收征管谋划两方面。他有利于保证公正的市场竞争,为交税人发明一个杰出的交税环境。
交税谋划的主体是交税人。首要站在交税人的视点,对交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策划,以完成其归纳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是一般所指的交税谋划。笔者以为,现在交税谋划更多的是指交税人为了减轻税收担负和完成涉税零危险而选用的“非违法”手法,对本身的经济活动进行策划组织的总和。简直一切的交税谋划计划都有以下几个一起特征:一是在获得相同收入、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缴税款,即税收担负最小化包含税收担负率和税收担负额两部分;二是在交纳的税款相同的情况下,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赢利);三是在收益(赢利)持平的情况下,尽可能用较少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去完成。因而,交税谋划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前提下的税负下降。因而,整体来说,交税谋划应该与企业价值的最终目标是共同的。
避税谋划是指交税人选用表面上契合政府税收立法条文规则,实质上是违反税收立法精力的各种手法,使用税法缝隙、空白点获取交税收益的行为。因而,所谓避税谋划行为尽管不违反税法的现有条文,但与税法的立法精力是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