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试用期有何具体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19:00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一般都会先约好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间,等试用期过了今后再与劳作者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这就触及许多问题,比方,试用合同和正式合同能够分隔签定吗?试用期能够不发薪酬吗?试用期的长短能够自在约好吗?一次试用期不行能够延伸吗?
答:1、劳作合同法明确规则,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假如劳作合同只是约好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这个试用期限就认定为是劳作合同期限。
2、试用期不是免费期,单位不给劳作者发放薪酬是违法的。劳作合同法规则,试用期内的薪酬数额不得低于正式劳作合同期薪酬标准的80%。
3、试用期的长短是由法令明确规则的,不属于劳资双方自在约好的领域。劳作合同法约好,合同期限是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越1个月,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越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6个月。
4、延伸试用期的作法是过错的。试用期延伸等同于约好了第2次试用期,劳作合同法第19条约好,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
答:1、劳作合同法明确规则,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假如劳作合同只是约好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这个试用期限就认定为是劳作合同期限。
2、试用期不是免费期,单位不给劳作者发放薪酬是违法的。劳作合同法规则,试用期内的薪酬数额不得低于正式劳作合同期薪酬标准的80%。
3、试用期的长短是由法令明确规则的,不属于劳资双方自在约好的领域。劳作合同法约好,合同期限是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越1个月,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越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6个月。
4、延伸试用期的作法是过错的。试用期延伸等同于约好了第2次试用期,劳作合同法第19条约好,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