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03:49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兼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新《公司法》对公司兼并作了哪些新的规则?公司兼并时,公司债款债款怎么处理?
原《公司法》榜首百八十二条规则公司兼并或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抉择。 榜首百八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兼并或许分立,有必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榜首百八十四条规则公司合.并能够采纳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两种方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兼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二个以上公司兼并建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兼并,兼并各方闭幕。公司兼并,应当由兼并各方签定兼并协议,并编制财物负债表及产业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兼并抉择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三十日内涵报纸上至少布告三次。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榜首次布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款或许不供给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兼并。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
新《公司法》榜首百七十三条规则公司兼并能够采纳吸收兼并或新设兼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兼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两个以上公司兼并建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兼并,兼并各方闭幕。
榜首百七十四条规则公司兼并,应当由兼并各方签定兼并协议,并编制财物负债表及产业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兼并抉择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各人,并于三十日内涵报纸上布告。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够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榜首百七十五条规则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
比较
1.删去了原《公司法》榜首百八十二条和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则。公司兼并、分立需求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抉择在公司股东会职权中有明确规则,榜首百八十二条规则与股东职权的有关规则重复,大可不必,所以删去,新《公司法》条文更精练。删去了榜首百八十三条规则则意味着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分立的行政许可,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兼并与分立无须通过行政批阅。
2.简化了布告的要求。(1)删去了原《公司法》30天内涵报纸上至少布告3次的要求。(2)将未接到告诉债款人恳求公司偿还债款或要求供给担保的期间从本来规则90天削减到45天。
3.删去了原《公司法》中“不清偿债款或许不供给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兼并”的规则。这就意味着,只是是因为未清偿债款或供给相应担保,不足以导致兼并必定要被彻底制止,是否继续进行兼并,应当由当事人洽谈确认。
公司兼并分类
公司兼并包含两种,一是吸收兼并,二是新设兼并。二者首要差异能够用下列一个简略公式来阐明:
新设兼并:A B—C。在新设兼并下,A公司和B公司闭幕停止,财物兼并重组后建立一个C公司。A、B公司处理刊出挂号,C公司处理建立挂号。
吸收兼并:A B—A或B。在吸收兼并下,A公司或B公司其间一个闭幕停止,其财物被别的一个公司吸收重组,该公司法人地位坚持不变。被吸收的公司处理刊出挂号,存续的公司处理改变挂号。
债款人维护
不管是新设兼并,仍是吸收兼并,被兼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除,财物转移到别的一个公司,因而,这必定影响到被闭幕公司债款人的利益。关于存续公司而言,兼并其他公司后,兼并后公司继承了被兼并公司的财物,也就要承当被兼并公司的债款债款,这有或许添加其债款担负,影响到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到其债款人利益。因而,不管从哪个视点上来说,公司兼并都直接关系到债款人切身利益。为此,新《公司法》对债款人供给以下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