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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9:02

所谓住宅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备金。因为每一个区域都有各自的《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因而每个区域的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所差异。那重庆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重庆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申请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三)出境久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员工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满两年未再工作的;
(六)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
(七)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爱人、子女、爸爸妈妈,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宅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处理房子权证一年内的;
(八)员工或其爱人归还购房借款本息,在借款期限和归还额度内的;
(九)员工或其爱人缔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在房子竣工一年内的;
(十)员工或其爱人租借住宅,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到达本钱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
(十三)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晚期肾病等严重疾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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