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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2:59
依据2009年2月11日发布的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陈述规则,2009年山东省
人身损害
赔偿核算规范的数据为:
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 110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农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 4077元
乡镇在岗员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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