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苏州出生证明办理材料(特殊情况首次签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4:10关于姑苏出世证明处理材料(特殊情况初次签发)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在姑苏区域范围内,依法获得助产技能资质的各级医疗保健组织出世的活产婴儿,处理出世证所需材料:
1.《出世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填写内容包含:爸爸妈妈名字,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名字,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寓居地址,床位号等。)
2.爸爸妈妈两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接生人员填写的《围产保健册(有接生人员签名的“准予办证章”)
4.母婴出院结帐单
补白:《出世医学证明需由儿童爸爸妈妈亲身处理,初次签发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供给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自己有用身份证原件。
其他在非医疗保健组织出世的新生儿,处理出世证所需材料:
1.爸爸妈妈两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爸爸妈妈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声明”(婴儿爸爸妈妈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乡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判定证明均可)
补白:《出世医学证明需由儿童爸爸妈妈亲身处理,初次签发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供给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自己有用身份证原件。
特殊情况的初次签发:
目标:临产组织已撤销助产技能服务、但没有处理《出世医学证明者。
随带材料:
1、《出世医学证明初次签发登记表(其间临产信息由临产单位接生人员填写)。
2、爸爸妈妈两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05年8月前出世者,出具原接产单位的《新生儿出世医学记载;
4、如签发日期距临产日期大于三年,需供给爸爸妈妈两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爸爸妈妈两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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