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侵权行为有什么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1:53
人身权是指公民依法所享有的触及其生计和开展空间安全的自在度。它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人身权是指公民在合法范围内所享有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自在,它与产业权相对应,尽管不具有产业内容,却能引起产业关系的改变。它首要包含人身自在不受侵略、品格尊严不受侵略、住所不受侵略、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受法令维护。
广义的人身权则是一个包含触及公民个人生计和开展空间安全,且带有人身性质的诸法令权力的调集概念。从我国对公民人身权力的立法来看,它首要包含:人身自在权、生命健康权、品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监护权、代理权、住所不受侵略权、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权、知识产权、环境权等。其间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产业权的两层特色。
侵权行为构成危害人身权的根本办法。民法承认危害人身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只要根据民法的这一根本知道,才干对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进行全面的民法维护,也正是根据这一知道,成文法国家民法典除在总则部分对人身权作出一般规则外,根本上是在债法的侵权行为法中规则详细人身权及其维护办法;不成文国家则专设侵权行为法部分,加强对人身权的维护。侵权行为这一概念直接源于罗马法的私犯概念,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第一次使用了侵权行为这一概念,并为后世首要国家民事立法所沿袭。而关于侵权行为的概念怎么进行界定,不管国内国外,向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根本规则见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则:“公民、法人因为差错危害国家的、团体的产业,危害别人产业、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第3款规则:“没有差错,但法令规则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据此规则,咱们可将侵权行为界说如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差错危害别人的人身权和产业权,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令特别规则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其他危害行为。
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1)侵权行为是危害别人人身权和产业权的行为。侵权行为危害的是别人的合法权益,包含物权、债务、人身权等,并形成了危害的行为,这种危害既包含物质上的,也包含精力上的。
(2)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根据差错而施行的违法行为,只要在法令特别规则的情况下,才不要侵权行为的片面差错要素。
(3)侵权行为是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行为。按照法令规则,违背职责即应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侵权行为形成民事主体权力的危害,引起相应的法令结果,侵权行为人应当承当以危害补偿为首要内容的民事职责。
罗马法创始了将危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认作侵权行为的先例。罗马法的私犯,便是侵权行为。私犯实际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产业的私犯,另一类便是对人身权的危害的私犯,称之为“对人私犯”,并对危害人身权的私犯违法行为,以侵权行为制裁。在《法国民法典》中,虽未明确规则危害人身权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但在规则侵权行为准则时,将危害人身权的行为包含在内。《德国民法典》在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则中,将危害生命、身体、健康、自在以及贞节等人身权,列为最重要的侵权行为,置于产业权侵权行为之前,表明晰立法者价值取向的改变。可以说,将危害人身权的民事违法行为,认作侵权行为,是世界各国民事立法的常规。
我国《民法通则》亦认危害人身权为侵权行为,并在第119条和120条,作出明文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其在法令特征上与危害产业权的侵权行为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都是违法行为,都是有差错的行为,都是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行为。但在侵权行为的危害客体上,两者存在不同,危害产业权的侵权行为危害的客体是产业权,包含物权、债务、知识产权等,而危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危害的客体是人身权,即品格权和身份权,因此它具有如下特色:(1)侵权行为形成的结果不是产业丢失或许不是直接的产业丢失,而是体现为人体损伤和品格利益危害。(2)侵权行为的结果难以用金钱核算丢失,一般经过其他规范核算金钱丢失。(3)侵权行为在权力主体消失后,亦能有条件的构成。如公民逝世后,其某些品格利益仍受维护。
人身权法令维护体系包含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人身权的刑法维护、人身权的行政法维护。其间对人身权的首要维护便是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也便是说在当事人的人身权遭到危害时,首要寻求的维护是民法维护。所谓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便是指用民法上以承认危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办法,以使侵权人承当以危害补偿为首要内容的民事职责的办法,对人身权遭受危害的受害人予以救助的法令维护办法。
民法维护办法的产业性和补偿性,决议了危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发作侵权补偿之债。而关于危害人身权的受害人的民法维护,危害补偿是人身权民法维护的根本办法 。这是人类前史开展和法令文明开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本身的挑选。当人类自己发现对同类的危害,以同态复仇的办法进行维护,不只是粗野的、不道德的,并且也是无益的今后,就挑选了危害补偿的办法,作为救助人身权危害的根本办法。跟着前史的开展,人们不只以为对危害物质性人身权的受害人用危害补偿的办法进行救助,是科学的、符合理性的,并且,关于危害精力性人身权的受害人也用危害补偿的办法进行救助,也是科学的、符合理性的。因此,关于人身利益的危害,人类也挑选以精力危害补偿的办法,作为根本办法。
人类文明开展到今日,关于人身权法令维护的危害补偿办法,现已形成了齐备而体系的准则。它包含:(1)对人身损伤的产业补偿准则,一般又称为人身危害补偿,实际上是对公民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所形成的危害,进行产业补偿。(2)对危害精力性人身权的品格利益危害补偿,一般又称之为精力危害补偿,。最高人民法院现已于2001年2月公布了《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这一司法解说,对精力危害补偿的一些问题作出了答复,这是我国在人身权维护方面的重要立法之一。而这儿的补偿也一般包含具有产业要素的品格利益和不具有产业利益的品格利益的危害补偿。(3)对危害人身权的慰抚金补偿。这是指对危害人身权力行为所形成的受害人的精力痛苦的金钱补偿,藉以平服受害人的精力创伤、爱情损伤等。并且在国际上,这种慰抚金补偿的适用,有日渐扩大范围的趋势。
人身权的民法维护办法,还包含其他办法,如《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34条规则的中止危害、扫除阻碍、消除风险、康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这些都对错产业性的维护办法,经过这些办法,可以使受害人遭到危害的权力得到最大康复。
广义的人身权则是一个包含触及公民个人生计和开展空间安全,且带有人身性质的诸法令权力的调集概念。从我国对公民人身权力的立法来看,它首要包含:人身自在权、生命健康权、品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监护权、代理权、住所不受侵略权、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权、知识产权、环境权等。其间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产业权的两层特色。
侵权行为构成危害人身权的根本办法。民法承认危害人身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只要根据民法的这一根本知道,才干对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进行全面的民法维护,也正是根据这一知道,成文法国家民法典除在总则部分对人身权作出一般规则外,根本上是在债法的侵权行为法中规则详细人身权及其维护办法;不成文国家则专设侵权行为法部分,加强对人身权的维护。侵权行为这一概念直接源于罗马法的私犯概念,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第一次使用了侵权行为这一概念,并为后世首要国家民事立法所沿袭。而关于侵权行为的概念怎么进行界定,不管国内国外,向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根本规则见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则:“公民、法人因为差错危害国家的、团体的产业,危害别人产业、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第3款规则:“没有差错,但法令规则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据此规则,咱们可将侵权行为界说如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差错危害别人的人身权和产业权,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令特别规则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其他危害行为。
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1)侵权行为是危害别人人身权和产业权的行为。侵权行为危害的是别人的合法权益,包含物权、债务、人身权等,并形成了危害的行为,这种危害既包含物质上的,也包含精力上的。
(2)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根据差错而施行的违法行为,只要在法令特别规则的情况下,才不要侵权行为的片面差错要素。
(3)侵权行为是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行为。按照法令规则,违背职责即应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侵权行为形成民事主体权力的危害,引起相应的法令结果,侵权行为人应当承当以危害补偿为首要内容的民事职责。
罗马法创始了将危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认作侵权行为的先例。罗马法的私犯,便是侵权行为。私犯实际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产业的私犯,另一类便是对人身权的危害的私犯,称之为“对人私犯”,并对危害人身权的私犯违法行为,以侵权行为制裁。在《法国民法典》中,虽未明确规则危害人身权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但在规则侵权行为准则时,将危害人身权的行为包含在内。《德国民法典》在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则中,将危害生命、身体、健康、自在以及贞节等人身权,列为最重要的侵权行为,置于产业权侵权行为之前,表明晰立法者价值取向的改变。可以说,将危害人身权的民事违法行为,认作侵权行为,是世界各国民事立法的常规。
我国《民法通则》亦认危害人身权为侵权行为,并在第119条和120条,作出明文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其在法令特征上与危害产业权的侵权行为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都是违法行为,都是有差错的行为,都是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行为。但在侵权行为的危害客体上,两者存在不同,危害产业权的侵权行为危害的客体是产业权,包含物权、债务、知识产权等,而危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危害的客体是人身权,即品格权和身份权,因此它具有如下特色:(1)侵权行为形成的结果不是产业丢失或许不是直接的产业丢失,而是体现为人体损伤和品格利益危害。(2)侵权行为的结果难以用金钱核算丢失,一般经过其他规范核算金钱丢失。(3)侵权行为在权力主体消失后,亦能有条件的构成。如公民逝世后,其某些品格利益仍受维护。
人身权法令维护体系包含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人身权的刑法维护、人身权的行政法维护。其间对人身权的首要维护便是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也便是说在当事人的人身权遭到危害时,首要寻求的维护是民法维护。所谓人身权的民法维护,便是指用民法上以承认危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办法,以使侵权人承当以危害补偿为首要内容的民事职责的办法,对人身权遭受危害的受害人予以救助的法令维护办法。
民法维护办法的产业性和补偿性,决议了危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发作侵权补偿之债。而关于危害人身权的受害人的民法维护,危害补偿是人身权民法维护的根本办法 。这是人类前史开展和法令文明开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本身的挑选。当人类自己发现对同类的危害,以同态复仇的办法进行维护,不只是粗野的、不道德的,并且也是无益的今后,就挑选了危害补偿的办法,作为救助人身权危害的根本办法。跟着前史的开展,人们不只以为对危害物质性人身权的受害人用危害补偿的办法进行救助,是科学的、符合理性的,并且,关于危害精力性人身权的受害人也用危害补偿的办法进行救助,也是科学的、符合理性的。因此,关于人身利益的危害,人类也挑选以精力危害补偿的办法,作为根本办法。
人类文明开展到今日,关于人身权法令维护的危害补偿办法,现已形成了齐备而体系的准则。它包含:(1)对人身损伤的产业补偿准则,一般又称为人身危害补偿,实际上是对公民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所形成的危害,进行产业补偿。(2)对危害精力性人身权的品格利益危害补偿,一般又称之为精力危害补偿,。最高人民法院现已于2001年2月公布了《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这一司法解说,对精力危害补偿的一些问题作出了答复,这是我国在人身权维护方面的重要立法之一。而这儿的补偿也一般包含具有产业要素的品格利益和不具有产业利益的品格利益的危害补偿。(3)对危害人身权的慰抚金补偿。这是指对危害人身权力行为所形成的受害人的精力痛苦的金钱补偿,藉以平服受害人的精力创伤、爱情损伤等。并且在国际上,这种慰抚金补偿的适用,有日渐扩大范围的趋势。
人身权的民法维护办法,还包含其他办法,如《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34条规则的中止危害、扫除阻碍、消除风险、康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这些都对错产业性的维护办法,经过这些办法,可以使受害人遭到危害的权力得到最大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