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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合同不一样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02:11

卜芳发现自己拿的劳作合同跟厂里保存的原件有一个当地不一样,那就是薪酬栏。自己的合同复印件上薪酬栏是空白的,但是厂方那里却明晰的写着1200/月。究竟这份双面合同是怎么回事呢?
【事例】
卜芳是长沙宁村夫,在用工合同复印件上,记者看到,薪酬待遇一栏是空白。卜芳说:“合同签定日期是本年2月1日,可直到4月份厂刚才提出薪酬一事,并要我在一份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不愿,老板就说‘不签就拿650元/月’,没办法,我才签了字。签了合同后,对方并没有按要求给我一份合同原件,复印件是后来才拿到的。”
卜芳称,被聘为厂长后,老板口头容许的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但在5月份付出薪酬时,只肯按2200元/月,他不同意,两边因而发作争议;后来,厂方又拿出一份合同,上面薪酬待遇只剩:1200元/月。
光华公司法人代表当天承受记者采访时称:卜芳在担任厂长期间,许多作业不与老板交流,厂方有依据证明他在收购过程中私拿回扣,“尽管萝卜(指卜芳)对厂里有贡献,这是现实;但他的作业没干好,厂里开除了他。”至于卜芳的薪酬待遇,他坚称是合同上标明的1200元/月。
原件发生在前,复印件在后,两者为何不一样?厂方称:“复印件能够搞名堂。”
记者采访了该厂其他几名职工,也称没有拿到过合同原件。对此,老板没有回应。卜芳的说法是:“复印件与最初签定的合同共同。至于原件上填写的薪酬待遇,肯定是后来增加的。”
【处理】
主张向区法院申述
芦淞区劳作督查大队担任人称:卜芳向芦淞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了裁定请求,因为印刷厂现已改名为株洲光华服饰印刷有限公司,申述的目标与主体不符,区劳作裁定委予以驳回,“裁定的程序现已走完,卜能够向芦淞区法院提出申述”。
至于劳作合同,该担任人说:“签定的劳作合同应一式三份,两边各拿一份,一份交劳作部门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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