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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定金合同需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2:30
【定金】签定定金合同需留意的问题
定金是在合同缔结或在实行之前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法,又称确保金。
签定定金合一起为削减胶葛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丢失的发作,首要应留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严厉检查主合同效能。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归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第5条第一款规则:“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而最好在签定定金合一起留意检查主合同是否有用,以确保所签定的定金从合同有用。
(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签定。
假如缔结定金合同未采纳书面方式,而是采纳的口头方式,没有相应的根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认定金合同的建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作,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两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好,特别对违背主合同条款或弥补合同条款怎么处理定金做出约好。签定书面定金合同首要意图是避免定金合同胶葛发作,而且有利于胶葛发作后作为供给差异职责的根据,以有用地保护两边的合法权益。
(三)定金的数额有必要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好。
合同中对定金的详细数额的约好,由两边当事人洽谈确认,定金的数额约好应适合。若约好过高,就有或许使得守约方取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践丢失额。若约好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实行的效果;《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则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总额的20%.法令清晰规则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认的详细数额由当事人两边洽谈确认,假如定金的约好数额超越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越部分应视为无效。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好交给定金时刻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定之日起必定期限内交给定金,交给定金的期限便是定金合同的实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好交给定金的期限时,有必要清晰、详细。因为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只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以交给为要件,故定金合同应从定金给付方实践付出定金之日起收效。约好交给定金的时刻期限能够避免因合同对定金交给期限约好不清晰,延迟交给定金,导致胶葛发作。
(五)、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杂。
预付款和定金的差异。首要,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一种从合同,而约好预付款的合同为诺成式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其次,定金的首要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实行。而预付款的给付构成债款的部分实行。其三,当主合同实行拖延或实行不能时,归于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此刻,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两层功用,在付出预付款的状况中,无论是给付方违约或许收受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收到预付款的一方均应将预付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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