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小孩撞车,老人翌日去世,谁担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2:13

事例:
一名年仅10岁的小男孩单独骑自行车时,与73岁老奶奶乘坐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作磕碰,小男孩与老奶奶一同受了伤。第二天,老奶奶竟在家中溘然长逝了。
老奶奶逝世,该由谁来担责?昨日,在海宁司法调停人员和村庄“老舅舅”的不懈努力下,此事得到圆满解决。这件事也给人们留下一些警示。
事故次日白叟竟逝世
本年10月27日上午,海宁市长安镇某村乡民张丽用电动三轮车载着73岁的婆婆外出就事。还没出村,张丽驾驭的电动三轮车就与同村10岁男孩晨晨所骑的自行车发作磕碰。
伴着“砰”的一动静,晨晨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张丽的婆婆也在两车相撞时把头撞在了三轮车上,肿了一个包。其时,他们以为伤势不重,没有报警便回了家。
后来,晨晨的爷爷带晨晨去医院做了全面查看,医师说,晨晨仅仅臂膀擦伤,无大碍。“我孙子仍是个孩子,被撞伤后张丽居然漠不关心,这也太不像话了吧!”从医院回家后,晨晨的爷爷越想越难过,他当晚就来到张丽家,呵斥了张丽,并要其承当医药费。
因为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两边觉得工作都不算大,简略吵了几句后就没当一回事了。孰料,第二天早上,张丽的婆婆竟忽然身亡。家人当即报了警。
法医开始确认,死者的头部外伤不构成丧命损伤。因为家族不同意尸检,所以张丽婆婆的死因无法确认,“因而也无法确认交通事故与逝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白叟逝世究竟谁担责?
张丽的婆婆过世后,家族十分沉痛,他们以为,事故导致白叟受伤,白叟才忽然身亡,晨晨一家应为此担责。晨晨的爷爷则以为,事故中晨晨也受了伤,要他们担责真实讲不通。两边各不相谋,终究闹到村委会,村委会发现无法处理,便紧迫向长安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接手此案后,全面了解了案子状况,并与村调委会一同安排调停。因为晨晨年仅10岁,不适合参加调停,他的爸爸妈妈又长时间在重庆经商,一时无法赶回来处理此事,暂时只能由他的爷爷、奶奶及其他亲属出头洽谈。因为年纪等原因,晨晨的爷爷、奶奶也无力在洽谈中做决定。
在调停中,晨晨的其他亲属经过电话将有关状况反应给晨晨父亲,可是作用欠安。调停颇费周章,当事人亦难以说动,致使调停堕入僵局。调停人员分析案情后以为,晨晨的父亲不参加调停是对立不能化解的主要原因,其他亲属经过电话反应有关状况杯水车薪,“调停的突破口,是要寻觅一个能对晨晨父亲发生重要影响的人来帮助劝说。”
调停员找到一名与晨晨的父亲颇有友谊的乡民做“老舅舅”,由他出头做晨晨父亲的思想工作。终究,这起由逝世事故引发的胶葛,以晨晨的家人补偿死者家族2万余元了断。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相关条款规则,驾驭自行车、三轮车有必要年满12周岁,浙江省施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相关条款也明确规则,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驭自行车不得载人。”调停员说,依据这些规则,晨晨的爸爸妈妈显然有监护不到位的职责,张丽用电动三轮车载白叟也有必定过错,“此类案子具有必定的典型性,期望大家能引起满足的注重。
相关法律知识:
监护人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职责的人。监护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则发生。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1.维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避免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
2.照料被监护人的日子,确保被监护人在日子方面的根本需求; 
3.办理和维护被监护人的产业,确保其产业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能够处置其产业; 
4.署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办理和教育,确保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生长; 
6.署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