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22:55
2006年11月,××影视公司(下称影视公司)向某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A公司,诉称A公司未经赞同在网站上在线播放其具有著作权的电影《*剑》,诉求A公司补偿其经济丢失30万元并承当中止侵权和陪礼抱歉的民事职责?A公司接到诉状后,现已请求法院追加B公司为被告,并供给根据证明影视公司诉称的侵权网站是B公司租借其服务器开办的?
沈律师作为A公司的诉讼署理人,依法提出以下署理定见:
一、即便影视公司所谓的侵权现实存在,应当由B公司承当民事职责
B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答应证》,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职责?A公司把服务器租给B公司今后,怎么使用是B公司的事,A公司无法也无权干与,这和租借房子根本相似?因而,即便影视公司诉称的侵权现实经过开庭审理可以承认,应当由B公司承当民事职责,与A公司没有任何联系?
二、影视公司以为A公司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没有法律根据
在现有技能条件下,A公司作为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者,无法对供给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上传的内容杂乱?数量巨大,互相既互联又互相独立的信息内容逐个进行检查,也无法定职责对其合法性作出确定?因而A公司对B公司在网络上施行的侵权行为没有片面差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侵权的法律职责应由侵权行为人B公司承当?影视公司以为A公司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没有法律根据?
三、A公司收到诉状后现已告诉B公司中止了侵权行为
A公司现已举证证明:A公司在接到诉状后现已告诉B公司删除了涉嫌侵权著作《*剑》,中止了侵权行为,客观上避免了侵权丢失的扩展?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实后确定:
原告享有《*剑》的著作权,在该著作权遭到损害时,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互联网上各类信息内容杂乱?数量巨大,各网站之间既有互联性?开放性,也有独立性,作为网络根底服务供给商的A公司无法对链接的信息先行判别是否存在权力瑕疵,亦无检查职责,尽管客观上为侵权网站供给了信息存储空间并经过链接将原告引进上载侵权著作的网页,起到了协助侵权的效果,但其片面上对侵权成果的发作不存在法律上的差错,只应承当中止损害的民事职责?被告B公司未经原告答应,私行在其开办的网站上供给原告电影著作《*剑》的在线播放服务,其行为侵略了原告对该著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达权,应当承当中止损害,补偿相关丢失的职责?被告A公司现已责成被告B公司删除了侵权著作《*剑》,原告对此无异议,则原告要求中止侵权的诉讼请求现已完成,故不再判令被告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收拾
2007年3月2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了沈律师的定见,依法作出(2006)某民三初字第31号民事判定:
一、被告B公司于判定收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原告经济丢失2.5万元,律师费3000元以及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7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剖析与定论: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服务器租借合同联系,A公司对B公司开办的网站上上传的内容杂乱?数量巨大的信息无法逐个检查,也无法定职责确定其合法性?清楚明了,A公司对B公司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片面上没有差错,客观上没有和B公司一起施行侵权行为?所以,A公司作为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商不用对B公司租借其服务器开办的网站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现在,租借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商的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树立网站的现实很多存在,在处理网站树立者侵略别人著作权(信息网络传达权)案子时,本案不失为一例典型事例可资学习?
沈律师作为A公司的诉讼署理人,依法提出以下署理定见:
一、即便影视公司所谓的侵权现实存在,应当由B公司承当民事职责
B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答应证》,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职责?A公司把服务器租给B公司今后,怎么使用是B公司的事,A公司无法也无权干与,这和租借房子根本相似?因而,即便影视公司诉称的侵权现实经过开庭审理可以承认,应当由B公司承当民事职责,与A公司没有任何联系?
二、影视公司以为A公司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没有法律根据
在现有技能条件下,A公司作为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者,无法对供给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上传的内容杂乱?数量巨大,互相既互联又互相独立的信息内容逐个进行检查,也无法定职责对其合法性作出确定?因而A公司对B公司在网络上施行的侵权行为没有片面差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侵权的法律职责应由侵权行为人B公司承当?影视公司以为A公司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没有法律根据?
三、A公司收到诉状后现已告诉B公司中止了侵权行为
A公司现已举证证明:A公司在接到诉状后现已告诉B公司删除了涉嫌侵权著作《*剑》,中止了侵权行为,客观上避免了侵权丢失的扩展?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实后确定:
原告享有《*剑》的著作权,在该著作权遭到损害时,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互联网上各类信息内容杂乱?数量巨大,各网站之间既有互联性?开放性,也有独立性,作为网络根底服务供给商的A公司无法对链接的信息先行判别是否存在权力瑕疵,亦无检查职责,尽管客观上为侵权网站供给了信息存储空间并经过链接将原告引进上载侵权著作的网页,起到了协助侵权的效果,但其片面上对侵权成果的发作不存在法律上的差错,只应承当中止损害的民事职责?被告B公司未经原告答应,私行在其开办的网站上供给原告电影著作《*剑》的在线播放服务,其行为侵略了原告对该著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达权,应当承当中止损害,补偿相关丢失的职责?被告A公司现已责成被告B公司删除了侵权著作《*剑》,原告对此无异议,则原告要求中止侵权的诉讼请求现已完成,故不再判令被告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收拾
2007年3月2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了沈律师的定见,依法作出(2006)某民三初字第31号民事判定:
一、被告B公司于判定收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原告经济丢失2.5万元,律师费3000元以及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7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剖析与定论: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服务器租借合同联系,A公司对B公司开办的网站上上传的内容杂乱?数量巨大的信息无法逐个检查,也无法定职责确定其合法性?清楚明了,A公司对B公司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片面上没有差错,客观上没有和B公司一起施行侵权行为?所以,A公司作为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商不用对B公司租借其服务器开办的网站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现在,租借互联网根底服务供给商的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树立网站的现实很多存在,在处理网站树立者侵略别人著作权(信息网络传达权)案子时,本案不失为一例典型事例可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