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7:47
债款人向借款组织供给担保有担保担保物和担保人两种担保方法,担保人担保的有连带职责和一般职责两种。债款人、借款组织与担保人三方要签定三方合同,对三方的权力与职责作出规则,那么约好无期限连带担保职责是否有用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约好无期限连带担保职责是否有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十二条: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高最院的解说规则,约好无期限连带担保职责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这种约好的连带职责是无效的。
二、连带职责的类型有哪些
1、一起侵权行为之连带职责
此种连带职责是依据一起侵权的原因而应承当的连带职责。
2、一起风险行为之连带职责
一起风险行为又称准一起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施行危及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的行为,其间一人或许数人的行为形成别人危害且不能确认详细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认详细侵权人,各一起风险行为人内部承当平等补偿职责,关于被侵权人则承当连带职责。
3、无意思联络别离侵权之连带职责
无意思联络的别离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施行侵权行为之前以及施行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知道到还有其别人也在施行相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别所施行的侵权行为都足以形成被侵权的悉数危害结果的侵权行为。
4、网络服务供给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职责
网络服务供给者知道网络用户使用其网络服务危害别人民事权益,未采纳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职责。
5、生意组装、作废机动车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五十一条规则 以生意等方法转让组装或许已达到作废规范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当连带职责。
6、高度风险物致害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则了高度风险物致害的连带职责,所有人对办理人承当连带职责的根底是具有差错和所有人、办理人对非法占有人承当连带职责的原因是未尽到高度留意职责。
7、阻碍公共路途通行致害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八十九条规则了阻碍公共路途通行引起的侵权胶葛,承当职责的主体即包含对公共路途负有办理职责的单位或许个人,也应包含详细施行堆积、倾倒、遗撒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8、雇员致害之雇主补偿职责中的连带职责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规则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的,雇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该解说与《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五条规则的供给劳务者致害补偿相冲突,雇员致害补偿胶葛已为供给劳务者致人危害补偿胶葛所替代。对连带职责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现行法令规则,从不同视点、用不同规范将连带职责进行分类。旨在协助咱们加深对连带职责的知道深度,从不同旁边面掌握连带职责的特征、性质及其构成要件,正确地界定民事职责。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约好无期限连带担保职责是否有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十二条: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高最院的解说规则,约好无期限连带担保职责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这种约好的连带职责是无效的。
二、连带职责的类型有哪些
1、一起侵权行为之连带职责
此种连带职责是依据一起侵权的原因而应承当的连带职责。
2、一起风险行为之连带职责
一起风险行为又称准一起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施行危及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的行为,其间一人或许数人的行为形成别人危害且不能确认详细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认详细侵权人,各一起风险行为人内部承当平等补偿职责,关于被侵权人则承当连带职责。
3、无意思联络别离侵权之连带职责
无意思联络的别离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施行侵权行为之前以及施行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知道到还有其别人也在施行相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别所施行的侵权行为都足以形成被侵权的悉数危害结果的侵权行为。
4、网络服务供给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职责
网络服务供给者知道网络用户使用其网络服务危害别人民事权益,未采纳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职责。
5、生意组装、作废机动车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五十一条规则 以生意等方法转让组装或许已达到作废规范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当连带职责。
6、高度风险物致害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则了高度风险物致害的连带职责,所有人对办理人承当连带职责的根底是具有差错和所有人、办理人对非法占有人承当连带职责的原因是未尽到高度留意职责。
7、阻碍公共路途通行致害之连带职责。
《侵权职责法》第八十九条规则了阻碍公共路途通行引起的侵权胶葛,承当职责的主体即包含对公共路途负有办理职责的单位或许个人,也应包含详细施行堆积、倾倒、遗撒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8、雇员致害之雇主补偿职责中的连带职责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规则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的,雇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该解说与《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五条规则的供给劳务者致害补偿相冲突,雇员致害补偿胶葛已为供给劳务者致人危害补偿胶葛所替代。对连带职责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现行法令规则,从不同视点、用不同规范将连带职责进行分类。旨在协助咱们加深对连带职责的知道深度,从不同旁边面掌握连带职责的特征、性质及其构成要件,正确地界定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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