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复议后还是不立案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9:50
现在的社会,法令制度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关于冒犯法令的行为,国家将严惩不贷。公民也会将其视之为公敌。那些冒犯法令的人,咱们能够将他们起诉至法院,那么刑事复议后仍是不立案怎样处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个违法头绪,公安机关受案后,经审查决议不予决议,指控人或告发人不服,经复议、复核后,公安机关决议保持原决议;指控人或告发人依然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介入,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然不支持立案。这阐明指控或告发的现实或许不清,或许说现有的依据,还不能证明有违法现实发作,或所说的现实尚不构成违法。对此,指控人或告发人应当更多地学习一下法令的相关规则,一起能够再次搜集、固定更多的相关头绪,比及条件成熟时,能够再次告发或指控,现在不宜再一味地持续处处告发或指控。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1、榜首百七十六条 指控人对不予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指控人。
指控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对上级公安机关吊销不予立案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
2、榜首百七十九条 对公民检察院要求阐明不立案理由的案子,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状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阐明,回复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议的,应当将立案决议书复印件送达公民检察院。
公民检察院告诉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告诉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议书复印件送达公民检察院。
3、榜首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吊销案子以后又发现新的现实或许依据,认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从头立案侦办。关于违法嫌疑人停止侦办后又发现新的现实或许依据,认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持续侦办。
综上所述,无论如何,受害者的利益遭到损伤的时分都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去争夺自己利益,应该去法院等国家机关去申述,或许请求裁定。不应该违法,贿赂等手法。只需依据国家的宪法法令,咱们就会维护到自己的利益,究竟咱们是民主的国家,法令登峰造极。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个违法头绪,公安机关受案后,经审查决议不予决议,指控人或告发人不服,经复议、复核后,公安机关决议保持原决议;指控人或告发人依然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介入,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然不支持立案。这阐明指控或告发的现实或许不清,或许说现有的依据,还不能证明有违法现实发作,或所说的现实尚不构成违法。对此,指控人或告发人应当更多地学习一下法令的相关规则,一起能够再次搜集、固定更多的相关头绪,比及条件成熟时,能够再次告发或指控,现在不宜再一味地持续处处告发或指控。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
1、榜首百七十六条 指控人对不予立案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不予立案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指控人。
指控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后七日以内作出决议。对上级公安机关吊销不予立案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
2、榜首百七十九条 对公民检察院要求阐明不立案理由的案子,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告诉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状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阐明,回复公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议的,应当将立案决议书复印件送达公民检察院。
公民检察院告诉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告诉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议书复印件送达公民检察院。
3、榜首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吊销案子以后又发现新的现实或许依据,认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从头立案侦办。关于违法嫌疑人停止侦办后又发现新的现实或许依据,认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持续侦办。
综上所述,无论如何,受害者的利益遭到损伤的时分都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去争夺自己利益,应该去法院等国家机关去申述,或许请求裁定。不应该违法,贿赂等手法。只需依据国家的宪法法令,咱们就会维护到自己的利益,究竟咱们是民主的国家,法令登峰造极。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