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籍管理制度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20:29太原市公安局遵循《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变革户籍处理准则的定见》的施行细则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为仔细遵循履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变革户籍处理准则的定见》(并政发[2007])17号)精力,结合我市实践,特制定本施行细则。
一、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
1、在全市范围内撤销“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方法,总称“居民户口”。从计算口径上,依照公民寓居的地域,将人口计算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
2、新印发的《居民户口簿》、《户口搬迁证》、《户籍证明》等不再标示户口性质,其“户别”栏,一概打印为“居民户”或“团体户”。
3、原有的《居民户口簿》,依据大众自愿的准则予以替换。
4、对迁往市外的户口,如外地或自己要求注明户口性质的,按历史记录标示;对因屡次搬迁难以确认户口性质的,准则上寓居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按“非农业”户口迁出,寓居在农村地区的,按“农业”户口迁出,大众有特别需要,须经查询了解据实标示。
二、购房者的户口准入
外地公民在我市辖区内购买成套新建产品住宅、足额付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所有权证》并实践寓居、有安稳收入者,准予其自己和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落户。产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分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则开发出售的产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对具有一起产权的产品房,如产权所有人均系外地户口居民,答应其间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处理在并落户;如产权所有人一方系太原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外地共有人不再按购房落户方针处理迁并落户。
所需资料:
1、请求人书面请求;
2、请求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子地点社区出具的具有安稳收入证明;
5、户口地点地户籍证明;
6、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户口地点地村(居)委会证明;
8、本市《暂住证》、房子地点地社区证明;
9、请求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请求子女随迁的一起出具计生证明;
处理流程:
请求人填写《请求迁入挂号表》,请求迁入原因填写“购房迁入”,持此表和相关房产证明到太原市房地产处理局处理审阅手续。房地局在《请求迁入挂号表》上签注定见并盖章后,再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出具查询报告,所长审阅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同意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请求资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供认,所长审阅后原件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会集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资料,市公安局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完结批阅。
三、直系亲属的户口准入
在我市有常住户口并有寓居条件和安稳收入的居民,凡与其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属外地户口的应准予落户。属爸爸妈妈投靠在并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爸爸妈妈的名义处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所需资料:
1、请求人书面请求;
2、请求人、被请求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请求人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具有安稳收入的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所有权证》或《住宅证》;
5、被请求人户口地点地户籍证明;
6、被请求人户口地点地村(居)委会证明;
7、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请求子女的一起出具计生证明;
处理流程:
请求人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申报,填写《请求迁入挂号表》,请求迁入原因填写“直系亲属投靠”,户籍民警出具查询报告,所长审阅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公本分、县(市)局同意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请求资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供认,所长审阅后原件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会集向公本分、县(市)局上报一次资料,公本分、县(市)局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完结批阅。
四、各类人才的户口准入
具有国家供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我市缺少的特别技能、愿来我市作业并依法参与各项社会稳妥的外地公民,准予在我市落户。
所需资料:
1、自己书面请求;
2、请求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省级以上部分颁布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作部分出具的具有特别技能的证明;
4、户口地点地户籍证明;
5、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交纳各项社会稳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流程:
请求人填写《请求迁入挂号表》,请求迁入原因填写“人才迁入”。归于本科以上学历的,持此表和学历证明到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作业服务辅导中心处理审阅手续;归于我市缺少的特别技能的,持此表及相关技能证明到太原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审阅手续,上述部分在《请求迁入挂号表》上签注定见并盖章后,再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团体户地点派出所申报;归于中级以上职称的直接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团体户地点派出所申报。户籍民警出具查询报告,所长审阅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同意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请求资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供认,所长审阅后原件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会集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资料,市公安局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完结批阅。
五、交税者的户口准入
在我市当年交税3万元以上、依法参与各项社会稳妥的民营企业,准予法定代表人自己和与其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落户。
所需资料:
1、请求人书面请求;
2、请求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副本及复印件;
4、本年度交纳国税(含地税)的交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地点地户籍证明;
6、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户口地点地村(居)委会证明;
8、本市《暂住证》;
9、请求直系亲属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请求子女的一起出具计生证明;
10、太原市企业养老稳妥处理服务中心出具的该企业员工交纳各项社会稳妥的证明;
处理流程:
请求人填写《请求迁入挂号表》,请求迁入原因填写“交税迁入”,直接到企业地点地派出所申报,户籍民警出具查询报告,所长审阅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同意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企业有团体户的,落到团体户上;企业无团体户的,落到派出所专设的团体户上。请求资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供认,所长审阅后原件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会集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资料,市公安局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完结批阅。
六、我市单位招用人员的户口准入
凡被我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具有国家规则的技能等级(职称),接连作业二年以上,依法参与各项社会稳妥的员工,应准予落户。
所需资料:
1、自己书面请求;
2、请求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国家规则的技能等级(职称)证明;
4、《劳作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劳资证明;
6、交纳各项社会稳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地点地户籍证明;
8、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9、户口地点地村(居)委会证明;
10、本市《暂住证》;
处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一致到单位地点地派出所申报,填写《请求迁入挂号表》,请求迁入原因填写“招用人员迁入”,然后由单位一致持此表和技能等级证明到太原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审阅手续,劳作部分在《请求迁入挂号表》上签注定见并盖章后,再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出具查询报告,所长审阅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同意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单位有团体户的,落到团体户上;单位无团体户的,落到派出所专设的团体户上。请求资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供认,所长审阅后原件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会集向市公安局上报一次资料,市公安局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完结批阅。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入人员和选用的机关作业人员、国家公务员,仍按现行处理办法落户。
七、建立团体户的条件
凡具有自有产权的工作、出产、经营场所,员工人数超越10人,能为员工供给合法的团体居处,并确认专人处理团体户口的单位均可向驻地派出所提出请求,由派出所审阅,上报公本分、县(市)局同意并报市公安局存案后建立团体户。单位无条件建立团体户的,派出所建立专门的团体户,一致处理出资交税人员、招用人员的落户问题,并指定专人担任日常处理。团体户口人员(不包含各类在校学生团体户)在成婚或具有合法固定居处(有《房子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书和购房发票或单位住宅证明等有用证明)后,可在市内搬迁。
八、直系亲属是指:夫妻、爸爸妈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婚子女(已达婚龄的子女须有户口地点地民政部分出具未婚证明,不包含离婚和丧偶)。直系亲属证明包含:成婚证、出生证、公安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用证明。
九、计生证明是指:被请求人户口地点地城镇、街办计生部分出具的未违背计划生育方针的证明或已处分证明。
十、户籍证明是指: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或常住户口底簿复印件,有必要有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十一、《请求迁入挂号表》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变革户籍处理准则的定见》从头规划后,发布在太原市政务大厅网站市公安局栏目内,网址是:WWW.tyzwdt.gov.cn,大众可自行下载填写(复印有用);一起还发布在公安网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网站内,网址是:http://10.95.4.1,旧版的《请求迁入挂号表》一起报废。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所有权证》及成套新建产品住宅有必要通过太原市房地产处理局确定,并在《请求迁入挂号表》“相关部分审阅定见”栏内签注定见、盖章后,再实行申报手续。
十三、《毕业证》有必要通过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作业服务辅导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请求迁入挂号表》“相关部分审阅定见”栏内签注定见、盖章后,再实行申报手续。
十四、我市缺少的特别技能和用人单位招用的具有国家规则的技能等级(职称)有必要通过太原市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分判定,并在《请求迁入挂号表》“相关部分审阅定见”栏内签注定见、盖章后,再实行申报手续。
十五、交纳各项社会稳妥的证明是指:《养老稳妥》、《赋闲稳妥》、《医疗稳妥》缴费专用收据。
十六、我市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的居民迁入城区(含经济技能开发区、高新技能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的,按上述规则申报。外地人员迁入上述县、市的可持续履行《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动小城镇户籍处理准则变革施行定见的告诉》(并政办发[2003]14号)。
十七、我市城区(含经济技能开发区、高新技能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只需具有合法固定居处并实践寓居,可在市区内搬迁。禁止各种名义的搭户造成人户别离的现象。
十八、本施行细则自2007年6月1日起履行,我市原有规则与本施行细则相冲突的以本施行细则为准,其它不相冲突的仍按原规则履行,只撤销《进入太原市落户目标表》和《“农转非”计划目标表》。
十九、本施行细则由市公安局户政处理支队担任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