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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03:1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可请求环境行政复议的规模是:(1)一切与环境维护有关的,如罚款、撤消排污许可证、责令停产歇业等;(2)当环境管理相对人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有关许可证,而行政机关回绝颁布或许不予答复时可依法提请复议;(3)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时,相对人可依法提请复议;(4)当行政相对人以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实行环保责任时,能够提请复议予以判决判别;(5)当行政相对人以为不妥并因而给他形成丢失的行政办法,也能够提起行政复议等。应当留意的是,对规、规章或许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不服的,以及对民事纠纷的裁定、调停或许处理不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不能请求复议。
フ自:《环境维护ABC》(潘岳 主编  刘青松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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