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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17:54
在现实生活中,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债务人的债务不受危害呢?债务保满是其间一种很好的办法。那么债务保全的办法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具体介绍。
一、吊销权―针对债务人的活跃行为
假如债务人采纳活跃的行为逃债、赖债,比方无偿或贱价转让产业、抛弃到期债务,那么债务企业应该怎样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呢?这时,企业可行使吊销权。
1、吊销权的意义
是指债务人关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务的行为,可恳求法院予以吊销以保持债务人产业的权力。
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务的行为,有三种:
(1)债务人抛弃其对别人的到期债务。
(2)债务人无偿转让产业。
(3)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
2、债务人行使吊销权的要件
(1)债务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务,且该债务在债务人施行危害行为之前建立。
(2)债务人施行了对债务人形成危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
(3)在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的场合,还要求获得产业的受让人具有歹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产业的行为对债务人形成的危害。
3、吊销权举例
A公司欠B厂50万元货款,A公司除了一套时值40万元的房产外,别无它物。B厂的原材料供货商C厂知道此事。A公司将房产以20万卖给了C厂,并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此刻,B厂可将A公司为被告,C厂为第三人提申述讼,恳求法院吊销A公司和C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二、代位权――针对债务人的消沉行为
假如有一家公司欠了你的公司一笔加工款8万元到期了,但这家公司的确没钱还。经过查询,得知有别的一家公司欠这家公司10万元,但这家公司却不去活跃追债,而是消沉等候。那么,咱们能不能直接去找别的的那家公司要钱呢?这便是代位官僚处理的问题。
1、代位权的意义
是指债务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建议归于债务人但其怠于行使的债务的权力。
2、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要件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债务人行使代位官僚以自己的名义,经过向法院申述的办法来行使。
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有必要契合如下四个条件:
(1)债务人对债务人具有合法的债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务人形成危害。
怠于行使权力,是指应行使且能行使而不行使权力。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该要件的意思,是指债务人不实行其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办法或裁定办法建议其对别人享有的到期债务,致使债务人的到期债务不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务不是专归于债务人本身的债务。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总结的债务保全办法的施行办法,期望能给咱们带来一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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