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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6:27
夫妻一起债款的确定规范
在离婚案子中,采纳两步法确定夫妻一起债款比较科学:
第一步,承认对外假贷联系是否实在存在;
第二步,承认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一笔债款只要经得起这两步查验,才干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由夫妻两边一起清偿。
(一)怎么承认假贷联系的确存在
在离婚案子中,假如关于假贷联系的存在,夫妻两边不表贰言,则能够直接予以确定。假如夫妻两边关于假贷联系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关于夫妻任何一方提交的依据,假如人民法院简略地以一般假贷胶葛的债款确定规范予以确定债款,那是不适当的。可是,假如债款人向人民法院建议某一债款系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借,要求夫妻一起归还,那么,人民法院以一般假贷胶葛的债款确定规范确定债款的实在存在,那是适宜的。可是这一实在存在的债款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则逾越了一般假贷联系的规模,应当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二)怎么确定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
在承认对外假贷联系实在存在的基础上,再承认该假贷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可是在详细实践中,这一规则在详细操作上存在较大的含糊性。依据立法精力和实践经验,从两个方面去剖析比较可行。首要,关于假贷联系,夫妻之间是否有一起的意思表明。假如假贷是夫妻一起协商所为,则能够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假如假贷是夫妻一方意思表明所为,则需求进一步考虑。其次,看假贷联系的发作,夫妻之间是否一起享有债款利益。假如假贷联系的发作对夫妻有一起的债款利益,则能够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假如没有夫妻一起的债款利益,则不宜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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