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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土地使用税征收依据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21:57
土地运用税是运用土地时要交纳的一种税,建立土地运用税的意图是让运用者合理运用土地,尽量进步土地的运用功率,土地运用税有必定的征收规范,那么湖北襄阳土地运用税征收根据的规则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湖北襄阳土地运用税征收根据的规则有哪些
《襄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按新的土地归纳等级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的布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五条和《湖北省乡镇土地运用税施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02号)第七条的规则,现就襄阳市区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问题布告如下: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施行2012年襄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城区土地等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效果的告诉》(襄政发〔2013〕34号)已于2013年12月6日发布,襄阳市区乡镇土地运用税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新土地归纳等级征收。对市区交税范围内未确认归纳等级的土地,暂按第六等土地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本布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履行。
特此布告。
《湖北省乡镇土地运用税施行办法》
第五条 全省土地运用税每平方米年税款按交税人运用的土地等级和与之相对应的税额规范征收,详细税额规范附后。
第六条 全省土地运用税详细税额规范的调整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地税局拟定,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区域因土地等级情况发作变化,需求相应进步或许下降详细税额履行规范的,市、县人民政府须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第十二条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一)新征用的犁地,从同意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端交纳土地运用税;
(二)新征用的非犁地,从同意征用的次月起交纳土地运用税。
新征用的犁地和非犁地,以疆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类型为根据计税。
二、土地运用税得申报流程
(一)、事务描绘
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人按照税收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则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照实向税务机关申报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
地税事务。
县级事务。
(二)、报送材料
(1)《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申报表》3份。
(2) 初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作改变时,应报送《乡镇土地运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一起供给土地运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运用权属的材料。
(三)根本流程
1、交税人上门申报
2、办税服务厅承受材料信息
3、办税服务厅核对材料信息,并作出是否受理申报的决议
4、办税服务厅受理申报之后,需求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据
5、申报表盖章。
注意事项:
(1)办税服务厅接纳交税人材料信息或交税人经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材料,核对材料信息是否完全、是否契合法定方法、填写内容是否完好、是否与税收优惠存案批阅信息共同,契合的即时办结;不契合的当场一次性奉告应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交税人供给申报交税处理指引,教导交税人申报交税,提示交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
(3)交税人可经过财税库银电子交税体系或银行卡(POS机)等方法交交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则开具完税凭据。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事务专用章,一份返还交税人,一份作为材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
(5)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供给自助办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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