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律师如何扮演辩护人的角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17:21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则违法嫌疑人在侦办阶段就可以托付律师为其辩解。但辩解人的位置有了,辩解权怎么行使呢?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则:辩解律师在侦办期间可以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协助;署理申述、指控;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向侦办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笔者认为,刑事律师侦办阶段的辩解权行使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首要,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便是“会晤权”。在大陆,绝大多数违法嫌疑人是被拘押的,因为里外两相隔,亲属为违法嫌疑人托付了律师之后,最急迫的便是让律师会晤到关在看守所里边的违法嫌疑人,了解里边的状况。而里边被关押的违法嫌疑人也急迫地想要见到律师,了解外面的状况。可是,这项根本的权力在以往却是很难完成的,办案机关会百般阻挠,重重设障,为阻挠律师会晤无所不用其能。可喜的是,新刑事诉讼法出台之后,这种“会晤难”得到了改观。
新刑事诉讼法规则,辩解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即可到看守所处理会晤手续(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峻贿赂违法案子应当经侦办机关答应,除此之外,没有约束)。元旦伊始,新刑诉法收效施行之际,我处理一件假烟案子尽管案子还在侦办阶段,可是,在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律师会晤专用函和托付书之后,看守所顺畅地为我处理了会晤手续,不到十分钟,我就会晤到了我的当事人。可见,新法在施行方面仍是很有成效的。
关于律师会晤的内容。笔者认为,侦办阶段的律师会晤不应该只停留在嘘寒问暖上。假如仅仅问一下是不是缺衣服,是不是缺钱,里边冷不冷这样的问题,就糟蹋辩解律师这个身份了。确实曾经有些办案机关要求律师在侦办阶段不许问案情,但这是违法的,不问案情,律师干什么来了?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则,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可以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其次,在了解到案子根本状况之后,要向违法嫌疑人供给相关的法令协助,解说法令规则,奉告其或许面对的处分,以及经过辩解或许到达的法令效果,消除其顾忌。第三,要奉告违法嫌疑人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力及人身权力,一是对笔录核实今后再签字的权力;二是如遭受刑讯逼供怎么自我维护;三是如遭受来自管束或同监室其他人员人身要挟或损伤时怎么自我维护;四是如想要会晤律师时经过何种途径表达。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在违法嫌疑人进入看守所今后却会起到很大的效果,有时还或许是至关重要的效果。
其次,处理取保候审。在大陆违法嫌疑人一旦被确定为有罪之后,绝大多数都会被拘押到看守所,这就使得处理取保候审成为刑事案子普遍存在的一个环节。本来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只需在违法嫌疑人被拘捕之后律师才能为其请求取保候审,新刑事诉讼法取消了这个约束。关于可以处理取保候审的景象,新刑事诉讼法规则:
1.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4.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用取保候审的。
尽管规则了条件,可是,实践中即便许多契合条件的案子依然很难获准处理取保候审,尽管棘手,可是作为律师的一项根本权力,关于契合条件的,律师依然应该向办案单位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请求。其实,假如把握了其间的一些技巧,关于一些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请求取保候审仍是有很大的成功率的(当然,这儿的技巧不包含花钱送礼去进行所谓的勾兑,而是指法令上的技巧。
第三,署理申述指控。关于案子处理进程中存在的损害违法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景象,辩解律师可以为其署理申述指控。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或许来自人身的,如来自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等、来自管束或同监室人员的“躲猫猫”、“系鞋带”、“喝凉白开”等等。也或许来自产业方面的,比方车辆被不合法扣押,公司产业被不合法冻住等等。假如呈现以上状况,辩解律师应该即时地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最直接的机关是上一级检察院,最有用的机关是同级或上一级侦办机关(含检察院)的纪检处或法纪处。其实有侵权行为并不可怕,只需敢告,找对当地,“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第四,提交辩解定见。这一点尽管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可是,我其实在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之前就现已这样做了。律师在了解到案子的根本状况之后,将自己的法令定见写成书面资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就像在检查起诉阶段提交律师定见,审判阶段提交辩解词相同,这些书面资料仍是很有必要的。其实,不仅仅辩解定见可以提交书面的,其他资料,比方,申述指控资料,改变强制措施请求书,调查取证请求书,纠正违法行为建议书等等,都应该以书面资料的方式提交。这些书面资料一方面是记载律师辩解进程的一个记载,另一方面,放到卷宗中,日后也会成为案子检查的根据,如佘祥林案子相同,最终错案时,可以经过查阅卷宗看看律师是否提出了相应的辩解定见,办案机关有没有采用,这样就一望而知了。
第五,其他辩解权的行使。其实在侦办阶段律师辩解权的行使还有许多。比方向办案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拘押的场所,向办案机关了解案子有关状况,将了解到的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或没有施行违法的依据或依据头绪与办案单位及时交流,关于了解到的违法嫌疑人的其他违法违法状况有保密的权力等等,这儿就不逐个细说了。
新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尽管还有些这样或那样的不尽善尽美,可是,究竟在有些方面仍是有前进的,咱们期待着现已变革的当地可以保存下来,并真实落到实处。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即便慢,但咱们仍是会朝着法制社会一步步更近了。
首要,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便是“会晤权”。在大陆,绝大多数违法嫌疑人是被拘押的,因为里外两相隔,亲属为违法嫌疑人托付了律师之后,最急迫的便是让律师会晤到关在看守所里边的违法嫌疑人,了解里边的状况。而里边被关押的违法嫌疑人也急迫地想要见到律师,了解外面的状况。可是,这项根本的权力在以往却是很难完成的,办案机关会百般阻挠,重重设障,为阻挠律师会晤无所不用其能。可喜的是,新刑事诉讼法出台之后,这种“会晤难”得到了改观。
新刑事诉讼法规则,辩解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即可到看守所处理会晤手续(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峻贿赂违法案子应当经侦办机关答应,除此之外,没有约束)。元旦伊始,新刑诉法收效施行之际,我处理一件假烟案子尽管案子还在侦办阶段,可是,在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律师会晤专用函和托付书之后,看守所顺畅地为我处理了会晤手续,不到十分钟,我就会晤到了我的当事人。可见,新法在施行方面仍是很有成效的。
关于律师会晤的内容。笔者认为,侦办阶段的律师会晤不应该只停留在嘘寒问暖上。假如仅仅问一下是不是缺衣服,是不是缺钱,里边冷不冷这样的问题,就糟蹋辩解律师这个身份了。确实曾经有些办案机关要求律师在侦办阶段不许问案情,但这是违法的,不问案情,律师干什么来了?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则,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可以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其次,在了解到案子根本状况之后,要向违法嫌疑人供给相关的法令协助,解说法令规则,奉告其或许面对的处分,以及经过辩解或许到达的法令效果,消除其顾忌。第三,要奉告违法嫌疑人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力及人身权力,一是对笔录核实今后再签字的权力;二是如遭受刑讯逼供怎么自我维护;三是如遭受来自管束或同监室其他人员人身要挟或损伤时怎么自我维护;四是如想要会晤律师时经过何种途径表达。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在违法嫌疑人进入看守所今后却会起到很大的效果,有时还或许是至关重要的效果。
其次,处理取保候审。在大陆违法嫌疑人一旦被确定为有罪之后,绝大多数都会被拘押到看守所,这就使得处理取保候审成为刑事案子普遍存在的一个环节。本来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只需在违法嫌疑人被拘捕之后律师才能为其请求取保候审,新刑事诉讼法取消了这个约束。关于可以处理取保候审的景象,新刑事诉讼法规则:
1.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4.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用取保候审的。
尽管规则了条件,可是,实践中即便许多契合条件的案子依然很难获准处理取保候审,尽管棘手,可是作为律师的一项根本权力,关于契合条件的,律师依然应该向办案单位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请求。其实,假如把握了其间的一些技巧,关于一些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许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请求取保候审仍是有很大的成功率的(当然,这儿的技巧不包含花钱送礼去进行所谓的勾兑,而是指法令上的技巧。
第三,署理申述指控。关于案子处理进程中存在的损害违法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景象,辩解律师可以为其署理申述指控。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或许来自人身的,如来自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等、来自管束或同监室人员的“躲猫猫”、“系鞋带”、“喝凉白开”等等。也或许来自产业方面的,比方车辆被不合法扣押,公司产业被不合法冻住等等。假如呈现以上状况,辩解律师应该即时地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最直接的机关是上一级检察院,最有用的机关是同级或上一级侦办机关(含检察院)的纪检处或法纪处。其实有侵权行为并不可怕,只需敢告,找对当地,“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第四,提交辩解定见。这一点尽管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可是,我其实在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之前就现已这样做了。律师在了解到案子的根本状况之后,将自己的法令定见写成书面资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就像在检查起诉阶段提交律师定见,审判阶段提交辩解词相同,这些书面资料仍是很有必要的。其实,不仅仅辩解定见可以提交书面的,其他资料,比方,申述指控资料,改变强制措施请求书,调查取证请求书,纠正违法行为建议书等等,都应该以书面资料的方式提交。这些书面资料一方面是记载律师辩解进程的一个记载,另一方面,放到卷宗中,日后也会成为案子检查的根据,如佘祥林案子相同,最终错案时,可以经过查阅卷宗看看律师是否提出了相应的辩解定见,办案机关有没有采用,这样就一望而知了。
第五,其他辩解权的行使。其实在侦办阶段律师辩解权的行使还有许多。比方向办案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拘押的场所,向办案机关了解案子有关状况,将了解到的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或没有施行违法的依据或依据头绪与办案单位及时交流,关于了解到的违法嫌疑人的其他违法违法状况有保密的权力等等,这儿就不逐个细说了。
新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尽管还有些这样或那样的不尽善尽美,可是,究竟在有些方面仍是有前进的,咱们期待着现已变革的当地可以保存下来,并真实落到实处。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即便慢,但咱们仍是会朝着法制社会一步步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