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代理案件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16:40律师说法
1、诉讼案子:裁定、行政复议等案子,托付人有必要在法令规则的有用期内延聘律师。
2、如托付人是未成年人、约束责任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托付律师。
3、托付人是法人或其他安排,一起诉讼的代表人,应填写代表身份证明书。
4、请律师参加诉讼法令事务,应当分阶段处理托付手续。如刑事诉讼的侦办阶段、审查起诉程序阶段、一审程序阶段、二审程序阶段、申述阶段;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阶段、二审程序阶段、再审程序阶段、申述阶段。托付人也可一次性处理托付手续,但在托付书中应当注明律师参加的作业阶段。
5、律师承办事务只能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律师所应向托付人出具收费收据,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6、向律师授权绝非一件纯程序性的作业,由于律师在授权范围内所做的一切都被看作您亲身做的(包含他的差错),所以在授权托付书上最好防止呈现“全权署理”之类的字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在授权托付书仅规则“全权署理”的,署理人无权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请求,无权进行宽和,无权提起反诉或许上诉。所以授权中您最好是保存最终的本质处理权或许限制律师可处理的产业的金额;当然您也能够随时追加或许免除授权,但有必要及时告诉对方当事人或法院。
7、托付人托付事项违法,或许托付人使用律师供给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许托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回绝署理,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赞同,律师可与托付人免除托付联系,托付人交纳的署理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