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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离婚律师:如何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11:51
怎么查询对方隐秘的房产状况?
实践中,有些人背着爱人不知道,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但对购房状况有意隐秘或过后却矢口否认,给建议权力的一方造成了妨碍。在现在的网络条件下以及法令实践环境下,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去查另一方在一个城市的购房状况在绝大多数城市还不实际,因而,假如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的位于,即没有任何信息,只知道购了房,而想查到购房方位是一件十分扎手的事。
假如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状况,能够先“兜圈子”,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方,对方的账户上在或许购房的某个时刻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或许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方,对方的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开销,就有或许是交纳的房子贷款或水电物业办理费用。假如一个人在外购房,只需细心留神其生活起居习气,一般总能发现一些头绪。假如现已分家,或许对方十分稳重灵敏,不露神色,没有漏洞,也能够对其行迹进行查询,经过一段时刻的剖析摸排,经过对其收支的可疑房产场所的查询,下得定论。
实践中,此类状况大部分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约购买楼盘的方位,比方,某一个小区,但不知道详细房子的位于。这种状况下,假如不想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途径查询取证,能够每家每户的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以逸待劳。可是,假如小区规划巨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许是未竣工的小区,这个方法就不好使了。怎么办呢?小区规划再大,也是经过物业办理公司来进行办理的,因而,经过物业的口儿,也能够查出对方的房子位于。
现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查询函不太好使,《律师法》没有赋予律师查询取证的权力保证,假如被查询单位回绝合作,律师常常也是束手无策。因而,一般律师仅仅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查询函,往往会吃闭门羹,碰得一鼻子灰。这不是律师的无能,而是法令保证和社会实际的问题。因而,假如在物业有朋友通融,一般比律师持查询函查询管用,物业的朋友通融帮着查一下,也不违法,究竟知道案子真实状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责任,仅仅谁都不愿意卷入官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算了。
假如物业办理公司没有朋友,房产公司也没有路子,相关信息掌握人员又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能够请求法院开具查询令或请求法院直接查询。一般关于法院加盖大红院印的查询令,一般的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仍是会合作的,究竟有意慢待或不予合作或许会涉嫌“波折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能够罚款,也能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在这样的压力下,相关单位会“识实务”,经过计算机查到对方在小区的详细门牌号。
查到详细门牌号今后,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的详细信息。凭身份证就能够查出简直任何一套居住宅的产权挂号状况,而这种权力或许在其他城市很少能遇到,其他城市或许还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查询介绍信乃至法院亲自到房产办理部门查询,才干终究得到房产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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