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能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4:16实行不能,系指依社会观念其实行已属不能,或谓完成实行的内容为不能。此处所谓不能,是按社会观念而言的不能,包含物理上的不能、法令上的不能和经济上的不能。
1.物理上的不能
物理上的实行不能,是指按自然法则来调查其实行已属不能,如由于应给付之物现已消灭,酒已丢失,花瓶被打碎,房子被大火焚毁等,给付无法实行。
2.法令上的不能
法令上的实行不能是指应为给付之物或行为因法令的规则而不行能完成。如应该交给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应为交给的物因特定法令的公布而被制止流转;债款人的实行责任按法令规则是违法行为,或不行能完成,如约好债款人负盗取别人传家宝的责任。
3.经济上的不能
经济上的实行不能是指因某些事情的发作债款人实行债款将支付的价值与其实行利益比较严峻失衡,或“实行与债权人的实行利益处在严重不成比例联系”。经济上的实行不能,通说以为可区分为两种状况。
榜首,债款人自始有经济上的困难,或于有债款联系后,陷于经济上的困难,原则上不能以为是实行不能,但可因经济上的不行等待性而以为系实行不能。如债款人于签定交货合同后,发现此一产品无法以现有机器制作,有必要设立新的出产线,以不成比例的高本钱房能出产;因停工或公路塌方导致特定的运送途径无法运用,如绕路运送费用将高出数倍。以上事例,以合理慎重留意无法预见,债款人因无可等待性,应以为系实行不能。但是,也应该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以及该行为的风险性加以审阅,这种考虑归于民法诚笃信用原则的要求。
第二,如此种实行在经济上不行能,一起也超出了买卖习气的规模,则此不能也是实行不能,也称为现实不能。例如,给付标的物已沉于海底,找寻打捞虽在物理上系属或许,但从经济上而言并无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