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
工伤
事故发作后,或职业病确诊和因工伤旧伤复发之日起,企业应当在15天内,特殊状况不超越30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当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陈述,请求工伤确定。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接到工伤陈述后,应当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确定为工伤的书面决议。特殊状况能够延伸,但不得超越三十个工作日。并以书面方式告诉企业和员工。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安排调查取证时,企业和有关员工或许亲属应当活跃合作,照实供给状况。
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时与企业发作争议的,依照劳作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