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江苏女职工产检假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3:18

众所周知,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度假待遇,一般从临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那么,江苏女职工产检假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令问题。
一、江苏女职工产检假是多久
我国法令关于产检的规则是依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经过的《女职工劳作保护特别规则》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作时刻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刻计入劳作时刻。产检假的时刻规则是国家规则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则的范围内,孕妈妈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则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用1天假日,用于妊娠承认以及健康训练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用1天假日;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用2天假日;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用4天假日,但其间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二、女职工怀孕今后的福利待遇
依据法令的相关规则,女职工怀孕今后除了产检假以外还有以下福利待遇:
1、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法》第42条规则了,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
2、作业内容。《劳作法》,“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作业时刻和夜班劳作。”从事活动强度比较大的或许重膂力劳作的作业,就需要调整相对比较轻松,活动强度不大的作业岗位;对从事有或许影响胎儿发育的直接触摸油漆、化工等作业岗位的,更要处以互换,各用人单位要在量力而行的情况下给孕妈妈职工互换作业,以合适孕妈妈的生理要求。
3、产假。《劳作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度假待遇,一般从临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依据医务部分的证明,给予必定时刻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日间薪酬照发。
4、薪酬。女职工休产假是带薪度假,因此在产假日间,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付出薪酬。
5、补助。女职工参与生育稳妥的,依法收取生育补贴,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生育补贴低于自己薪酬标准的,差额由企业补足。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江苏女职工产检假的相关常识,女职工的产产检假要依据怀孕的时刻来确认。此外,小编还为您整理了女职工怀孕今后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您咨询听讼网网站的专业律师,咱们的律师将会为您具体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