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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05:30

在城市中,房子租借是常见的一种现象,一般状况下,租借人以及承租人之间出于自愿而达到共同都是会签定房子租借合同的。可是房子租借合同无效的景象有哪些?今日听讼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疑问,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2、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1、租借人不具有租借房子的实体权力,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子的所有权人租借的:应留意检查租借人是否与租借房子产权证上的称号共同,必要时到房子管理部门查询。
②托付或署理租借的:应留意检查房子所有权人是否与租借房子产权证上的称号共同,是否经所有权人赞同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赞同或授权租借的书面证明资料。
共有房子租借的:应留意检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赞同,是否有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书面证明资料
④房子转租的:应留意检查是否经租借人赞同,是否有租借人赞同转租的书面证明资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子用于租借的,将导致租借合同无效
①租借人就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许未依照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则建造的乡镇房子,与承租人缔结的租借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许经主管部门赞同建造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有用。
②租借人就未经赞同或许未依照赞同内容建造的暂时乡镇修建,与承租人缔结的租借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建造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有用。
3、租借合同的期限违背法令规则的,合同无效
①租借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
②租借期限超越暂时乡镇修建的运用期限,超越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延伸运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延伸运用期限内的租借期间有用。
③承租人经租借人赞同将租借房子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越承租人剩下租借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超越部分的约好无效。
4、租借的标的物为法令法规制止租借的合同无效。
《产品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房子不得租借:
(一)归于违法修建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造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背规则改动房子运用性质的;
(四)法令、法规规则制止租借的其他景象。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解说关于房子租借合同无效的四大景象,只要是归于以上介绍的景象,房子租借合同都是归于无效的。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了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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