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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诈骗不在存款单上签字可否要求银行退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8:09
在我国欺诈是经常呈现的,而近年来电信欺诈是发作最多的欺诈方法,欺诈分子经过网络、电话等的手法施行欺诈行为,让受害人转账,那么轻信欺诈不在存款单上签字可否要求银行退款?下面由听讼网益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轻信欺诈不在存款单上签字能不能要求银行退款
轻信一条虚伪欺诈短信后,重庆市民米先生来到银行,往骗子指定的账户汇款3万元。就在汇款过程中,米先生忽然意识到上当受骗,回绝在存款单上签字,并要求银行交还已汇出的3万元。银行当即查询该笔事务,发现金钱现已被对方在异地取走。
因以为自己没有在存款凭条下方的签名承认处签名,因而存款合同没有收效,米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退款。
5月18日,重庆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对米先生要求交还存款的恳求不予支撑。
上一年8月,米先生因急需借款,轻信了一条供给借款的欺诈信息,对方要求他交纳3万元的利息,并到银即将钱存入指定账户。8月21日,米先生来到重庆市一家银行的货台处理3万元的异地存款事务,他在银行供给的存款凭条反面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在客户备填项目填写了账号、联络电话等。该凭条下方印有客户声明:贵行能够依据自己供给的以上信息处理本次存款事务,因自己供给的账号等材料有误而形成的结果,由自己承当。
填写结束之后,米先生将自己的身份证及3万元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验钞及电脑操作过程中,米先生一直在经过电话与欺诈人进行联络,等候欺诈者来到货台将借款支交给自己。可是,欺诈者迟迟未呈现,这时米先生才觉悟过来,遂以上圈套为由回绝实行汇款的最终一道手续——在存款凭条上签字承认。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查询该笔存款,发现金钱现已被对方在异地取走。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米先生将填写好的存款凭条及金钱交予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开端处理事务后,就标明两边储蓄存款合同已建立并收效。而米先生在发现上圈套后,提出停止处理存款事务,并回绝在存款凭条上签字,并不能发生撤回要约、要求银行停止处理事务的效能。因而,米先生要求银行交还、停止处理存款的诉讼恳求不能建立。
一审宣判后,米先生不服提出上诉。
连线法官
存款凭条上签字非合同收效要件
该案二审主审法官标明,本案的焦点在于存款凭据上的客户签字是否为合同收效要件确定及其发生的何种法令效能的问题。
法官说,米先生填写存款凭条反面载明的存款金额、户名、账号等详细清晰的内容并将此亲笔填写的存款凭条交给银行的行为,是米先生期望与银行缔结储蓄存款合同的要约行为,米先生宣布该要约行为后即受该意思标明的束缚,该要约行为在银行承受该存款凭条时收效。银行的工作人员接纳存款及存款凭条、清点存款并依照米先生先填写的信息将金钱汇入指定账户的行为,虽未用言语或许文字清晰标明定见,但其行为标明已承受,应确定为默示的许诺。银行的工作人员处理结束存款事务,要求米先生在打印的存款凭条上签字承认的行为,应理解为银行要求客户对其实行合同职责的行为进行承认,并非米先生建议的要约建立之必备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则,“吊销要约的告诉应当在受要约人宣布许诺告诉之前抵达受要约人”,米先生在银行工作人员现已作出默示许诺,并实行完合同职责之后才提出停止处理存款事务,回绝在存款凭条上签字,并不能发生吊销要约且要求银行停止处理事务的效能。
法官说,本案中,依据法令规则,银行尽管不该承当职责,可是银行存款凭条的规划方面的确有值得商讨的当地。银行存款凭条的反面客户备填项目栏中没有规划客户签名栏目,仅在存款凭条正面,且在处理存款事务事项结束后规划了客户签名栏目,而现在社会上又存在任何事项只要签字承认后才收效的误解情况下,该种规划的确存在着简单误导客户的当地。假如银行在客户填写的信息一页下方规划客户签名承认,本案的胶葛或许就不会发生。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轻信欺诈不在存款单上签字能不能要求银行退款”问题进行的回答,事例的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未在存款单是签名,不影响转账行为的效能,银行能够回绝退款。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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