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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是如何构成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21:5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违法构成
(一)违法主体
三类:一是开票人,包含四种状况:①依法树立,运营合法事务的;②骗得注册挂号后,专门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不合法活动为业的“空壳公司”;③自然人挂靠其他单位或与之联营,意图在于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牟利;④以其他不合法手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进行虚开。二是受票人;三是介绍人。
(二)违法片面方面
直接成心。为别人虚开的,多以牟取高额手续费为意图;承受虚开发票的,多为骗得出口退税或许抵扣税款;介绍别人虚开的,多以收取中介费为意图。
行为人由于工作失误,不明白财政常识而错开,不明真相而虚开,受骗上当而虚开的,均不构本钱罪。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表现形式
(一)为别人虚开
有两种状况:一是行为人在别人有产品或劳务买卖的状况下,用自己领购的专用发票为别人代开,即“有货虚开”;二是行为人在别人没有产品或劳务买卖的状况下,用自己领购的专用发票为别人代开,即“无货虚开”。
施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
1、获得一般纳税人资历。通过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历的单位树立联营、承揽或挂靠联系;或许注册建立皮包公司。
2、获得发票。到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有的是假造或许购买假造。
3、寻觅买主。
4、虚开发票。买卖双方通过讨价还价,达到共同后,即由卖方向买方开出必定数额的专用发票,买方向卖方付出必定的“手续费”。
(二)为自己虚开
有两种状况:一是行为人没有进行产品或劳务买卖,而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行为人在有产品或劳务买卖的状况下,为自己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用不合法购买或假造的专用发票为自己虚开,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让别人为自己虚开
指指派、拐骗或许收买别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人首要出于骗得出口退税或许不合法抵扣税款的意图,而让别人为自己虚开专用发票。至于为不合法收买、倒卖发票从中牟利,或许为别人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供给不合法凭据,而让别人虚开专用发票的状况,则应归于介绍别人虚开。
(四)介绍别人虚开
指行为人为开票人和受票人之间施行虚开专用发票供给蹭介绍。有两种状况:一是介绍开票方与受票方直接碰头,自己从中获取不合法利益;二是指派开票人将发票开给其指定的受票人,自己从中获取不合法利益。
三、获得专用发票的手法
1、合法获得发票的手法。
①使用合法的企业身份获得领购专用发票的资历。
②与合法企业联营或协作,或承揽合法企业,使用合法企业的合法身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合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法。
①假造、私行制作。
②用诈骗手法获取。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法
1、“大头小尾”。
2、“买东开西”。
3、“对开”和“环开”。
4、“洗票重开”。
五、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性质的确定
关于承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要区别其是出于好心,仍是出于歹意。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8月8日下发了国税发[1997]134号《关于纳税人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告诉》,2000年11月6日下发了国税发[2000]18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告诉〉的补充规定》,2000年11月16日下发了国税发[2000]187号《关于纳税人好心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告诉》。
1、歹意获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确定与处理。
歹意获得的确定有三个方面的规范:一是购货方获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出售方称号、印章与其进行实践买卖的出售方不符合的;二是获得的专用发票为出售方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外区域的;三是其他有依据标明购货方明知获得的专用发票系出售方以不合法手法获得的。在上述三种状况下,不管购货方与出售方是否进行了实践的买卖,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践买卖是否相符,购货方向税务机关请求抵扣进项税款或许出口退税的,对其均按偷税或许骗得出口退税处理。
实践中留意,税务机关确定为歹意获得的,并不必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歹意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等于让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歹意获得有两种景象,一种是明知是虚开的专用发票而被迫承受;另一种是自动让别人虚开专用发票,只需这种状况才或许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好心获得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处理。
好心获得的确定:只需购货方进行了实在的买卖,出售方供给的是其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出售方称号、印章、货品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践相符,且没有依据标明购货方知道出售方供给的专用发票是以不合法手法获得的,税务机关就推定其在片面上为“好心”的。在这种状况下,纳税人不承当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职责。
虽然对好心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不按偷税或骗税论处,可是购货方要想抵扣进项税款或许获得出口退税,就必须从头向出售方讨取合法、有用的专用发票。不然,税务机关不或许允许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许获得出口退税。
明显,关于好心获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并未违背税法的有关规定,更不构成违法。
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表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践运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己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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