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与特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18:09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意义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的一个特定程序。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的税种,也便是说交税人应当就一个公历年度内获得的应交税所得额,依照适用税率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此,对交税人来说,也就应当在年度终了后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可是,假如交税人悉数在年度终了后才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将会不行避免地引发两个问题:一是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无法确保财政预算出入的平衡;二是不便于交税人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或许使得交税人一次性交纳的所得税税款过大而影响交税人的资金周转。鉴于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则交税人按月份或季度预交税款,年度终了后的特定时刻段内,一致核算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处理税款结算,多退少补,这便是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9]79号)也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意义进行了解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交税人自交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践运营停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则,自行核算本交税年度应交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认该交税年度应补或许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供给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有关材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色
正确理解和知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好办法便是了解其特色。
剖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并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的规则,能够总结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特色:
(一)不行逃避性。
(二)高风险性。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四、汇算清缴的时刻与期间
汇算清缴时刻(时限):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
汇算清缴期间(期):正常生产运营的企业以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作为一个汇算清缴期。
五、汇算清缴内容和材料
(一)居民企业
1.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政报表;
3.存案事项相关材料;
4.总组织及分支组织基本状况、分支组织交税方法、分支组织的预交税状况;
5.托付中介组织署理交税申报的,应出具两边签定的署理合同,并附送中介组织出具的包含交税调整的项目、原因、根据、核算进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陈述;
6.触及相关方事务来往的,一起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相关事务来往陈述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交税人选用电子方法处理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的,应依照有关规则保存有关材料或附报纸质交税申报材料。
8.实施跨地区运营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交税人,由一致核算应交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组织,依照上述规则,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组织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组织的经营出入等状况在报总组织一致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组织应将分支组织及其所属组织的经营出入归入总组织汇算清缴等状况报送各分支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9.经同意实施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兼并核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则的有关材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一致处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缴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的期限要求,自行确认其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则的有关材料的期限。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材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阅。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处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照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材料:
1.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政会计陈述;
3.企业托付中介组织署理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的,应附送托付人签章的托付书原件。
4.经同意采纳汇总申报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实行汇总交税的组织、场所(以下简称汇缴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讨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企业其他组织、场所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交税证明》及其财政会计陈述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5.企业选用电子方法处理交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交税申报材料。
6.税务机关规则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