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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规定了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5:03
跟着社会的前进,婚姻呈现了新的状况,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无过错方的危害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法得到补偿,离婚危害补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令救助办法,在立法上的建立是批改后的的闪光点之一,是顺应时代的需求,是立法的前进。但现行的离婚危害补偿准则有严厉的条件,在立法上尚待完善,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听讼网小编为咱们介绍相关常识,欢迎咱们阅览了解。
一、离婚危害补偿规则了什么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危害补偿准则明文规则在婚姻法典中,是我国婚姻法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前进,含义严重而深远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批改,与1980年《婚姻法》比较,新《婚姻法》更好地表现了今世婚姻家庭关系开展要求,添加规则了一些重要的准则和办法,可谓新《婚姻法》的亮点,其间离婚危害补偿准则就是其一。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契合法定景象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这是我国婚姻法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前进,是前所未有的,具有深远而严重的历史含义。翻开我国的立法史,咱们能够看到,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立法最早可见于西周,后来的秦律、汉律及隋唐律、宋元律法至封建社会晚期的明律、清律,都有婚姻家庭方面的立法。在几千年绵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实施的是以“七出”为主要内容的擅权离婚准则。在那男性操纵,妇女位置低下,以“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为内容的宗法思维占控制位置的社会,没有也不行能有离婚危害补偿的规则。辛亥革命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曾有过较齐备的婚姻家庭立法,但也没有离婚危害补偿的规则。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解放区根据地,革命政权曾也有婚姻家庭方面的立法,新我国建立后,先后于1950年和198O年公布了《婚姻法》,但由于其时历史条件的约束等客观原因,也没有关于离婚危害补偿的规则。而新《婚姻法》规则了这一重要的救助办法,它反映了我国法令与时俱进,寻求正义和公正的价值取向,表现了公正这一民法的根本原则,表明晰我国法令致力于维护弱者和受害者,制裁损害者和有过错方,伸张正义、保证公正。这一准则的建立,关于保证根本人权,表现我国法令的人文关心具有重要含义,无疑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运营一段婚姻不易,咱们且行且爱惜,不要忘掉自己最初的初心,时刻总会说再会,所以咱们必定要对婚姻慎重考虑,假如咱们对文章还有疑问,或许想要更切实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咱们登陆听讼网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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