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表外资产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8:18表外事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财物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表外事务是指那些虽未列入财物负债表,但同表内的财物事务或负债事务关系亲近的事务。广义的表外事务除包含上述狭义的表外事务外,还包含结算、署理、咨询等事务。表外项目也被称为“或有负债”和“或有财物”项目,或许叫“或然财物和负债”。
界说
所谓表外事务(Off-Balance SheetActivities,OB),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依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财物负债表内、不构成实践财物负债但能添加银行收益的事务。表外事务是有危险的经营活动,构成银行的或有财物和或有负债,其间一部分还有或许转变为银行的实有财物和实有负债,故一般要求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提醒。
广义的表外事务则除了包含狭义的表外事务,还包含结算、署理、咨询等无危险的经营活动,所以广义的表外事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一切不在财物负债表内反映的事务。一般咱们所说的表外事务首要指的是狭义的表外事务。
类型
1.担保类事务,是指商业银行承受客户的托付对第三方表外事务承当职责的事务,包含担保(保函)、备用信誉证、跟单信誉证、承兑等。
2.许诺事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依照事前约好的条件向客户供给约好的信誉事务,包含借款许诺等。
3.金融衍生买卖类事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意客户保值或本身头寸办理等需求而进行的钱银(包含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买卖事务。
首要内容
买卖融通事务
金融确保事务 包含 保函 备用信誉证 借款许诺 借款出售
商业银行的中间事务和表外事务之间既有联络,又有差异,极易混杂。
其联络是:二者都不在商业银行的财物负债表中反映,二者有的事务也不都占用银行的资金、银行在当中发挥署理人、被客户托付的身份;收入来历首要是服务费、手续费、办理费等。其差异是:中间事务更多的表现为传统的事务,并且危险较小;表外事务则更多的表现为立异的事务,危险较大,这些事务与表内的事务一般有亲近的联络,在必定的条件下还能够转化表内的事务。
危险
1、在担保中,被担保人因为破产而无法履约,银行作为担保人就要承当债为。
2、客户违约。
3、因为商场条件的改变,银行对客户的确保变为银行实践财物的装备。
4、在期权、期货和互换买卖中,银行的危险的不确定性更大。
办理
一、国际上对表外事务的办理。
表外事务“巴塞尔协议”将表外融资东西按其危险程度分为5类,并赋予不同的信誉危险转化系数,以便将表外项目转为表内项目,同银行的资本金巨细联络起来。
二、我国银行表外事务的办理。
依照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我国把商业银行的表外事务分为十一类进行办理:
(一)等同于直接信誉方式。
(二)特定买卖项下的或有项目。
(三)短期内能够主动清偿和与买卖有关的或有项目。
(四)回购协议。
(五)有追索权的财物出售。
(六)买入远期财物。
(七)收据发行和循环包销便当。
(八)初始期限为一年以下的、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许诺。
(九)初始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其他许诺。
(十)利率、汇率合约。
(十一)部份缴付金钱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