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21:07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作业,现就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告诉:
一、关于筹资规范和个人缴费规范
(一)2015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规范坚持2014年规范不变,详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规范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越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规范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规范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规范坚持2014年规范不变,详细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规范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越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坚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2015年本市各类高级院校、科研院所中承受一般高级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规范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规范履行。
(二)2015年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坚持上年方法,筹资规范和个人缴费规范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履行。
(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挂号缴费期为2014年10月至12月。
(四)本告诉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间,本告诉规则的筹资规范、个人缴费规范和医保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告诉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