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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否要签订书面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0:54
债款担保是对债款人债款完成进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担保的方法有许多,包含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而无论是人的担保还物的担保,都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那么担保是否要签定书面合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担保是不是要签定书面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求签定书面的确保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定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依然或许发生担保的效能,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许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许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法。
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确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
2、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
3、确保的方法;
4、确保担保的规模;
5、确保的期间;
6、典当合同还要包含典当物的称号、数量、质量、情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许使用权权属;
7、质押合同还要包含典当物的称号、数量、质量、情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许使用权权属;质物移送的时间性;
8、两边以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确保合同不完全具有前款规则内容的,能够补正。
二、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是多久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则,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当担保职责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款期满后的两年内承当担保职责。假如是一般确保,债款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款诉讼时效中止,也引起担保债款诉讼时效发生并中止,担保职责期间将延伸两年好像诉讼时效相同。
而假如担保人承当的是连带职责,则不因主债款诉讼时效中止而中止,即连带担保期间发生诉讼时效且中止,必须由债款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不然,担保职责期间届满,担保人职责革除,不再见发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取得二年的时效维护期间。
关于六个月的规则,是指没有约好担保职责期间的,给予债款人在主债款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职责的权力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建议,则担保人相同免责;假如债款人建议的,担保期间停止,从头核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担保是不是要签定书面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进行债款担保时,债款人、债款人与担保人要签定担保合同,确认担保联系的建立。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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