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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合肥取消农业户口什么时候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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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合肥市政府经过《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改革的施行定见,放宽落户条件,撤销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一致挂号为居民户口。
  施行时刻:2015年12月24日
  户籍准则改革定见内容:
  一、下降落户门槛
  1、对合法安稳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年限别离缩短1年
  2、随迁子女”调整为“未成年子女
  3、在城区有合法安稳工作接连满2年并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一起依照国家规定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到达1年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能够在工作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租借房子的,户口挂号在集体户。
  4、凡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5、凡在合肥工作的高层次立异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自主挑选落户地直接处理。
  二、户口投靠
  1、居民家庭一起寓居日子的夫妻、未成年子女等,可处理户口投靠
  2、母投靠子女者,假如契合合肥落户方针的户口迁入人员、经过购买等取得产品住宅房,依照有关规定也可处理爸爸妈妈投靠子女户口搬迁。
  三、户口挂号撤销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合肥将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撤销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一致挂号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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