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记得及时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8:29
咱们知道,劳动者发作工伤,用人单位是需求担任补偿的。可是补偿多少,这就需求进行工伤判定了,以承认劳动者的伤残状况,丢失巨细。那么,工伤伤残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伤残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许罢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延伸期限),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判定请求。
因而,详细进行工伤判定的时刻应依据工伤员工的医治恢复状况来承认,实践中没有详细的时刻规则。
相关常识:
工伤确定时刻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
工伤伤残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许罢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延伸期限),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判定请求。
因而,详细进行工伤判定的时刻应依据工伤员工的医治恢复状况来承认,实践中没有详细的时刻规则。
相关常识:
工伤确定时刻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