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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7:4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调停无效应视为爱情确已决裂:
1、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点或其他原因不能实行夫妻同居责任且难以治好的;
6、婚前缺少了解、草率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爱情而难以共同日子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不愈的;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日子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两边在处理成婚登记后未同居日子,无和洽或许的。
9、因爱情不好,在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后分家满1年,互不实行夫妻责任的。
10、一方与别人通奸、不合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体现,无过错一方提申述讼离婚,或许过错方申述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判教育、处置,在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后,过错方又申述离婚,确无和洽或许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时间徒刑或许其违法行为严峻损伤夫妻爱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其他原因导致夫妻爱情确已决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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