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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人没有按期交付电费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8:21

交给电费是用电人的首要责任,用电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和合同的约好及时交给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给电费的,应当承当拖延交给的违约责任。假如两边就拖延交给电费约好了违约金,则用电人应当付出违约金。供电经营规矩规则,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则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当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核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则核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算。2.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核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核算。现在,供用电两边一般依照上述规则约好拖延交给的违约金。假如供用电两边没有约好违约金,用电人逾期交给电费的,应当付出电费的逾期利息。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给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能够间断供电。但间断供电前,供电人负有催告责任,并应给用电人一个合理期限以作预备。供电人间断供电,应当严厉依照国家规则的程序处理。用电人交给电费和违约金后,供电人应当及时康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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