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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23:28
Ⅵ级伤残
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害致:
a.中度智力残缺或精神妨碍,日常日子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日子需求协助;
b.严峻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d.单瘫(肌力3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用严峻妨碍。
4.6.2头面部损害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挨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峻变形;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变形)伴双眼视力挨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变形),该眼视力挨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界中度残缺(直径小于60°);
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f.一耳极度听觉妨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妨碍;或双耳重度听觉妨碍;
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峻变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变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构成面积20%以上;
i.面部很多细微瘢痕(或色素显着改动)75%以上。
4.6.3脊柱损害致颈椎或腰椎严峻变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彻底损失。
4.6.4颈部损害致瘢痕构成,颈部活动度损失25%以上。
4.6.5腹部损害致一侧肾功用重度妨碍,另一侧肾功用轻度妨碍;
4.6.6盆部损害致:
a.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b.子宫全切。
4.6.7会阴部损害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6.8外阴、阴道损害致阴道狭隘,功用妨碍。
4.6.9肢体损害致:
a.双手缺失(或损失功用)70%以上;
b.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4.6.10皮肤损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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