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故意失踪,想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14:37
一方下落不明,或许成心失踪,想离婚该怎么办?
爱人下落不明,一方想离婚的,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缺乏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景象。
爱人下落不明缺乏两年,假如是因为爱人歹意出走,拒不与家庭联络,不承当家庭责任,成心违背婚姻责任;或许成心失踪以躲避申述离婚问题的,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则的“其他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原因”向被告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假如爱人下落不明不具有以上成心、歹意的景象,且失踪不满两年的,法院关于一方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撑,裁决驳回申述。
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办法到达免除婚姻关系的意图:
榜首,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榜首百五十一条的规则“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布告规则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定。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怎么确定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的若干具体定见》第十二条规则的“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申述离婚,经布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景象,判定准予离婚。
第二,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逝世(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逝世,宣告失踪的,另行申述离婚,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准予离婚;宣告逝世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免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