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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变更和转移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8:29

怎样处理住宅公积金的改变和搬运?
(一)单位调入、调出及新选用员工的
1、员工调入或新选用的员工,要依据劳作人事部门的告诉(调令、选用告诉书或劳作合同),从调入或新选用(聘任)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事务大厅处理缴存挂号和改变挂号,单位应填写《住宅公积金缴存改变清册》,经审阅后处理员工公积金账户的树立和缴存手续。
2、 员工调出,依据劳作人事部门的告诉(调令)或原单位解雇、免除劳作联系的文件在调出或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事务大厅处理搬运变 更挂号;在本市范围内变化工作单位的,原单位填写《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直接处理搬运过户手续;调出本市的,将原员工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划入该员工的新工 作地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所设的个人账户。员工原单位需供给员工调入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收款单位称号和开户银行称号。
(二)单位兼并、分立、更改称号的
1、单位兼并、分立,应当自发作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到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事务大厅处理改变挂号,单位须填写《住宅公积金缴存改变清册》。
2、单位兼并、分立、更改称号的,须供给兼并、分立、更名的文件和工商注册相关证明材料,经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阅后处理单位账户的兼并、分立或更名。
3、单位处理兼并和分立账户手续时,按审阅的《住宅公积金缴存改变清册》,填写《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到住宅公积金管理机构处理兼并或分立账户,并做好调账的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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