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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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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国公民交游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议
  6月18日讯国务院决议对《中国公民交游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正:
  一、将第十三条第三项修正为:“(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许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请求。”
  二、将第十四条修正为:“台湾居民请求来大陆,须实施下列手续:
  “(一)交验标明在台湾寓居的有用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二)填写请求表;
  “(三)提交符合规则的相片。
  “国家主管机关能够依据具体状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请求材料。”
  三、将第十五条修正为:“对赞同来大陆的台湾居民,由国家主管机关签发游览证件。”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五、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六条,删去“短期”。
  六、删去第十九条。
  七、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正为:“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游览证件有用期之内如期离境。所持证件有用期行将届满需求持续居留的,应当向市、县公安局请求换发。”
  八、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正为:“请求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赞同:
  “(一)被以为有犯罪行为的;
  “(二)被以为来大陆后或许进行损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三)不符合请求条件或许有假造状况、供给假证明等诈骗行为的;
  “(四)精神疾病或许严峻感染病患者;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予赞同的其他景象。
  “看病或许其他特别原因能够赞同入境的在外。”
  九、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正为:“大陆居民交游台湾通行证有用期为10年;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用和3个月一次有用两种。”
  十、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正为:“大陆居民交游台湾通行证实施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复有用和屡次往复有用。”
  十一、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正为:“违背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则,不处理暂住挂号的,处以正告或许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议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公民交游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依据本决议作相应修正并对条文次序作相应调整,从头发布。
  中国公民交游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 依据2015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国公民交游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台湾海峡两岸人员交游,促进各方沟通,保护社会秩序,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寓居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交游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寓居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未规则的事项,其他有关法令、法规有规则的,适用其他法令、法规。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游览证件,从敞开的或许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游览证件,从敞开的或许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五条 中国公民交游台湾与大陆之间,不得有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久居、省亲、访友、游览、承受和处理产业、处理婚凶事宜或许参与经济、科技、文明、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请求。
  第七条 大陆居民请求前往台湾,须实施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请求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请求人前往台湾的定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请求人前往台湾的定见;
  (四)提交与请求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前往久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久居的证明;
  (二)省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朋联系的证明;
  (三)游览,须提交游览所需费用的证明;
  (四)承受、处理产业,须提交通过公证的对该项产业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五)处理婚姻业务,须提交通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六)处理亲朋凶事,须提交有关的信件或许告诉;
  (七)参与经济、科技、文明、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组织、集体、个人约请或许赞同参与该项活动的证明;
  (八)主管机关以为需求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请求,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赞同或许不予赞同的决议,告诉请求人。紧迫的请求,应当随时处理。
  第十条 经赞同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许签注游览证件。
  第十一条 经赞同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游览证件签注的有用期内前往,除久居的以外,应当如期回来。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许其他特别状况,游览证件到期不能如期回来的,能够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或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许托付的有关组织请求处理延期手续;有特别原因的也能够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机关请求处理入境手续。
  第十二条 请求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赞同: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许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告诉有未了断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没有履行结束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形成损害或许对国家利益形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假造状况、供给假证明等诈骗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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