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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审理期间能开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5:55
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则,驾驭机动车需求驾驭人员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假如没有驾驭证是不能驾驭机动车,驾驭机动车上路,还需求对机动车进行挂号,那么行进证审理期间能开车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行进证审理期间能不能开车
机动车需求进行挂号后才干上路行进的,假如机动车在挂号期间的,能够凭暂时车牌上路驾驭。
《路途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施挂号准则。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挂号后,方可上路途行进。没有挂号的机动车,需求暂时上路途行进的,应当获得暂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请求机动车挂号,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据: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许进口机动车进口凭据;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许免税凭据;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在机动车挂号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五个作业日内完结机动车挂号检查作业,对契合前款规则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和行进证;对不契合前款规则条件的,应当向请求人阐明不予挂号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许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进证的款式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则并监制。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行进证审理期间能不能开车”问题进行的回答,机动车需求进行挂号后才干上路行进的,假如机动车在挂号期内未获得行进证的,能够凭暂时车牌上路驾驭。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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