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如何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19:422013年中心一号文件规则,我国将于前完结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挂号颁证作业。但是在乡村土地确权颁证的过程中,一部分人虽然是农人身份,却由于“性别”和“新增人口”身份而不能得到承揽地,成为没有土地以及确权证的农人。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实在保护农人特别是妇女权益?
中心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李慧英通过很多调研,给出的答案是:土地确权挂号作业要考虑社会公平!实在保护农人特别是妇女权益,掌握三个关键:
一、土地确证应以农人身份为条件,统筹土地的承揽特点
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农人的身份在不断改变,一部分农人转变成市民身份,一部分农人仍然保存农人身份。土地确权颁证,坚持土地承揽方针长时间不变,应以农人身份为条件,健全土地改变与退出机制。因婚嫁、收养、出世与逝世等法令现实和升学、从军、工作、服刑与劳教等社会现实,发作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的改变时,相应的土地权益也要依法在家庭内部改变或在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改变,并从头确权挂号。
二、土地确证须以土地确权为根底,实在保证农人的土地承揽权益
关于土地权益遭到掠夺、又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农人,应先保证其承揽权,再进行挂号颁证,确实无地可补的,也要有相应的补偿方法和处理方法,然后保证婚嫁妇女等特别团体的土地承揽权益。
找回承揽权的方法有三种:
● 榜首,采纳就近准则。依据居住地调剂承揽地,现已婚嫁妇女应有而没有承揽地的,由嫁入方优先处理,便于其播种;长时间生活在女方村庄的妇女,由女方村庄补地处理。
● 第二,采纳调剂准则。在团体机动地现已分完的情况下,依据土地改变与退出机制,将调剂出的土地从头分配给失地农人。
● 第三,增量土地优先保证无地农人。在土地确权的一起,将团体回收的承揽地从头分配给无地人口。在土地确权测绘中,一个遍及的现象是测绘面积多出实践面积,为处理无地农人的土地问题供给了可能性。
三、在土地确权挂号时,应做实家庭成员个人权力
曩昔,土地确权证仅仅写上户主的姓名和家庭承揽地,没有细化到每个家庭成员。为了防止对个人权力的侵略,土地承揽经营权证、团体林地运用权证、宅基地的团体土地运用权证以及房子一切权证,不只要颁发到“农户”一级,更需标准家庭内部土地财产关系,将一切家庭成员的姓名,尤其是女人成员的姓名作为共有人进行挂号。在土地确权证上写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应当看作政府的职责,不应该要求承揽者提出申请。
此外,凡归于家庭一起财产的证件,应规则:夫妻作为共有人要联合签名。土地经营权入股、转包、被征用等一起财产的转让处置有必要夫妻两边一起签字才干收效,防备因婚姻变故等事情给妇女带来的晦气影响,保证妇女在土地的流通、典当融资中的决议计划权和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