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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03:44

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养老稳妥程序
第一条、 经市编委同意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持编委文件及《机构编制处理手册》、《薪酬基金处理手册》、《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稳妥处理处(以下简称稳妥处)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处理参与养老稳妥手续。
第二条、 新参与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分配、招工),由单位持自己的《差遣证》、《个人档案》、《新参与工作人员确认薪酬审批表》、《机构编制处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方案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参保手续。
第三条、 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由单位持《转业安顿或退伍分配工作介绍信》、《确认薪酬审批表》、《机构编制处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方案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参保手续。
第四条、 在市直统筹规模内调集的工作人员,由接收单位持自己《工作调集介绍信(调令)》、《机构编制处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方案卡》、《个人档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稳妥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搬运续保手续。
第五条、 调入市直统筹规模内的工作人员,由接收单位持自己的《个人档案》、《工作调集介绍信(调令)》、《机构编制处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方案卡》、《养老稳妥手册》、《养老稳妥基金搬运单》、《银行进帐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搬运续保手续。原未参与养老稳妥的人员,应补办养老稳妥手续:干部、聘用制干部、全民固定工、其养老稳妥基金应从一九九六年元月起补缴;团体工、全民合同制工人,其养老稳妥金应从自己参与工作之日起补缴。
第六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变化时,由单位持《薪酬变化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增(减)薪酬手续。
第七条、 调出市直统筹规模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持自己的《工作调集介绍信(调令)》、《机构编制处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稳妥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到稳妥处处理搬运手续。
第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在员工作人员逝世的,由单位持《员工逝世证明(火化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增减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稳妥手册》到稳妥处处理退保手续。个人已交纳的养老稳妥金退给单位,由单位退给逝世人员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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