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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的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3:20
依据《
婚姻
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爱情欠好分家满两年的。”这包括两个有必要要件:1、因爱情欠好;2、分家满两年的。夫妻分家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形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作业,没有
同居
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家的景象,不是因爱情欠好而分家,便是夫妻分家时刻满两年也不契合“因爱情欠好分家”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形成的,如性情原因,夫妻爱情欠好而分家满两年的,契合“因爱情欠好分家”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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