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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参保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06:00

一、规模目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已结算到账的工伤人员。
二、所需资料
(一)《工伤确定决定书》复印件;
(二)《姑苏市劳作能力鉴定结论告诉》复印件;
(三)《离任请求》(工伤员工个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四)工伤员工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姑苏市区用人单位员工退工停保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三、处理流程
(一)劳作合同到期或许个人提出免除劳作联系的工伤人员,单位请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请求表》(单位盖公章),并带着上述资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处理审阅结付手续。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外)没有结付到用人单位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伤员工免除劳作联系或间断社会保险联系,应当为工伤员工持续正常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每月月底之前办好相关手续,打印出《姑苏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表》给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于次月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四、受理地址
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越溪塔韵路178号2楼)。
五、受理时限
每月16日至月底法定工作日。
六、办结时限
资料完全契合条件,当天予以办结。
七、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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