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山东普通高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最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9:15关于山东一般高校选取省内重生户口搬迁最新方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关于调整驻鲁一般高等校园选取省内重生户口搬迁方针的告诉
各市公安局、开展变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国办发〔2016〕72号和鲁政办发〔2017〕33号文件精力,现就驻鲁一般高校(指经同意列入国家和省招生方案且具有学历或技工教育招生资历的全日制一般高等校园,含承当研究生培育使命的科研机构、技师学院、高档技工校园,下同)选取省内重生的户口搬迁方针调整如下:
自2017年起驻鲁一般高等校园选取的省内重生可自愿挑选将户口迁至校园所在地。请求搬迁户口的重生可持户口簿中的自己常住人口挂号卡到校园签到。校园要在入学年度的11月1日前持选取告诉书、常住人口挂号卡,以及盖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选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分技工校园招生专用章的重生花名册统一到驻地公安机关处理户口挂号。
各地接到告诉后,请与驻地一般高校做好作业联接。
本告诉自2017年8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8月3日。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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