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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3:49

乡村养老稳妥的基本原则
乡村养老稳妥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水平与乡村生产力开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稳妥与家庭奉养、土地确保以及社会救助等方式相结合;权力与责任相对等;功率优先,统筹公正;自我确保为主,团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方针扶持;政府安排与农人自愿相结合。
稳妥目标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悉数本息,退给其法定承继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收取养老金,确保期为十年。收取养老金缺乏十年身亡者,确保期内的养老金余额能够承继。无承继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乡村社会养老稳妥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付出丧葬费用。收取者超越十年长命 者,付出养老金直至身亡停止。
3)稳妥目标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没有树立乡村社会养老稳妥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悉数本息退给自己。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稳妥联系(含资金)转入新的稳妥轨迹,或将个人交纳悉数本息交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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