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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的偿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9:59

债款人身后留下80余万元的巨额债款,债款人将债款人的妻儿告上法庭要求还账。福州市中级法院近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债款人妻儿作为承继人,应当在承继遗产的范围内承当还款职责。
2004年1月6日,齐某、叶某作为债款人向翁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标明“2004年1月20日曾经,归还翁某代为垫支的一起出资工程项目本金85万元”。不料,债款人翁某于当月10日因病逝世,债款人齐某也于2004年6月逝世。近来,翁某的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款人叶某和齐某的妻儿承当还款职责。
福州市中级法院以为,翁某的子女作为承继人,依法承继翁某享有的债款,有权要求债款人还款。作为债款人的齐某逝世后,尚有妻儿在世,根据我国承继法的相关规定,齐某的妻儿作为承继人,在承继遗产的范围内对死者生前债款承当归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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