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重庆如何办理补助申请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8:18

重庆主城区个人初次购房按揭财务补助方针将延伸至2022年12月31日。补助请求处理程序和处理资料如下:
一、处理程序
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交纳地地点的区财务局申报处理。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处理该补助年度的财务补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产权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交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交税多的区财务局申报,如核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付出的按揭本息,可依交税多少的次第向其他区财务局提出申报。产权人应向各有关区财务局别离提出申报书面请求,并阐明在不同区申报补助的状况。
二、处理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务补助申报表(可向区财务局讨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遵法的准则,提出申报事由,阐明相关状况。并清晰声明所购住宅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初次购买的住宅并契合仅有住宅条件,是否享用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赏方针,所供给的资料是否实在合法。
(2)购房地点区房地产买卖管理机构出具的仅有住宅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区财务局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宅产权证复印件(区财务局审阅,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含典当合同,每次请求均审阅原件,初次请求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确认的按揭本息付出证明(初次请求需供给第一次按揭付出时刻证明)。
(7)区当地税务局确认的且能确认其交税入库地点地的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
(8)产权人自己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9)其他需供给的资料(如托付处理的托付书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